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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1203公司简称:国泰环保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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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陈柏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华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李雅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
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六、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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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1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6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6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5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86
第十节财务报告 ......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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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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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国泰环保 | 指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文信实业 | 指 | 江西文信实业有限公司 |
国泰建设 | 指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萧山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金沙江联合 | 指 | 苏州金沙江联合三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发乾和 | 指 | 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
永通投资 | 指 | 杭州永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中新博通 | 指 | 苏州中新博通金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旦源 | 指 | 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泰谱 | 指 | 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真一 | 指 |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旦源 | 指 | 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民安 | 指 | 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国泰环境 | 指 | 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江西国泰 | 指 | 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 |
杭州泓源 | 指 | 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杭州湘泰 | 指 | 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期末、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污泥 | 指 | 在水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含水率不同的半固态或固态沉淀物质,不包括栅渣、浮渣和沉砂,是一种由有机残片、细菌菌体、无机颗粒、胶体等组成的极其复杂的非均质体 |
含水率 | 指 | 污泥中所含水分的重量与污泥总重量之比的百分数 |
芬顿污泥 | 指 | 污水处理厂采用芬顿氧化法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含水率通常为96-99% |
气浮污泥 | 指 | 污水处理厂采用压力溶气浮选的工艺方法处理得到的污泥 |
湿污泥 | 指 | 经带机、离心机等机械脱水后得到的污泥,含水率通常在80%左右 |
脱水滤液 | 指 | 压滤脱水过程中从污泥中分离出的液体 |
脱水干泥、干泥 | 指 | 污泥脱水后含水率较低的污泥 |
厌氧消化 | 指 | 利用兼性菌和厌氧菌进行厌氧生化反应,分解污泥中有机物质,实现污泥稳定化的一种污泥处理工艺 |
热干化 | 指 | 通过污泥与热媒之间的传热作用,脱除(蒸发)污泥中水分的污泥处理工艺过程 |
机械脱水 | 指 | 采用带机脱水、离心机、板框压滤机及隔膜压滤机等机械设备实现固液分离的脱水方式 |
传统深度脱水 | 指 | 通过添加无机物与絮凝剂(如铁盐+石灰调理),并结合高压压滤机等机械设备脱水的污泥处理技术,运用该技术处理后污泥含水率通常为60%左右 |
公司深度脱水 | 指 | 公司自主研发的污泥深度脱水技术,运用该技术脱水后污泥含水率达到45%左右,部分污泥可以脱水至40%以下 |
铁质校正剂 | 指 | 能补充水泥生产生料中氧化铁成分,调整水泥产品中氧化铁含量的水泥生产原料 |
粘滞区 | 指 | 通常在含水率大约55-65%时,污泥粘性大、易结团,这一阶段和状态称为粘滞区 |
热值 | 指 | 单位质量的燃料完全燃烧时所放出的热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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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国泰环保 | 股票代码 | 301203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泰环保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angzhouGuotaiEnvironmentalProtectionTechnolog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GTEP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柏校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座3层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20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10月30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变更前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398号8楼”;变更后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座3层”。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398号8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201 | ||
公司网址 | http://hzgthb.com/ | ||
电子信箱 | gthb@mail.hzgthb.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沈家良 | 田群超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398号8楼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398号8楼 |
电话 | 0571-83733615 | 0571-83733615 |
传真 | 0571-82896399 | 0571-82896399 |
电子信箱 | gthb@mail.hzgthb.com | gthb@mail.hzgthb.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许安平、蔡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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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05号凯喜雅大厦5层 | 陈敬涛、徐怡 | 2023年4月4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309,479,702.30 | 366,323,146.52 | -15.52% | 330,614,044.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8,567,809.29 | 148,191,612.91 | -6.49% | 140,448,646.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3,619,132.94 | 139,408,611.38 | -4.15% | 125,884,594.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2,005,037.45 | 165,851,404.66 | 3.71% | 96,116,003.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5 | 2.47 | -25.10% | 2.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85 | 2.47 | -25.10% | 2.3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43% | 29.29% | -17.86% | 31.7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1,507,436,027.59 | 634,420,073.56 | 137.61% | 533,788,637.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35,212,101.15 | 560,108,262.43 | 156.24% | 471,916,649.52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9,446,340.62 | 83,025,497.21 | 73,468,953.01 | 73,538,911.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853,174.84 | 49,921,982.19 | 31,991,793.64 | 25,800,858.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 30,237,771.12 | 41,418,356.08 | 34,844,969.92 | 27,118,03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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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740,832.31 | 59,391,179.57 | 38,765,446.37 | 42,107,579.2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408.47 | 160,632.07 | -39,496.25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101,850.00 | 7,251,972.39 | 15,083,853.37 | 主要系财政扶持资金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229.04 | 600,581.55 | 303,574.93 | 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66,705.21 | 229,540.51 | 2,309,429.01 | 主要系公益性捐赠支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27,533.55 | 2,123,038.36 | 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48,502.10 | 1,525,266.95 | 2,709,244.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0,070.30 | 57,496.40 | 384,064.02 | |
合计 | 4,948,676.35 | 8,783,001.53 | 14,564,052.1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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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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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中强调,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强化法治保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相关法律制修订,要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以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同时,要积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倡导并实践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理念。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因此,污染减排需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承担新使命。
(一)污泥处理行业
1、“十四五”污泥处理处置市场需求升级,低碳化、资源化成为产业升级新导向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明确了污泥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减量化处置的目标和要求。政策层面的重视与扶持,为污泥处理行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市场导向。
我国污水处理行业曾经普遍存在“重水轻泥”现象,污泥处理滞后于污水处理建设。“十一五”以来,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涉及污泥处理处置的政策法规,加大对污泥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目前已初步缓解了我国主要城市的污泥处理处置能力缺口难题,但污泥处理技术成熟度与经济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期间国家继续加大对污泥处理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和财政投入,明确提出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至90%以上,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
一方面,“十四五”期间随着污水处理量的稳步增长,污泥处理的需求也进一步扩大。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环保政策对污水处理要求的提高,污水处理厂数量和处理规模都在持续增长,产生的污泥量也随之增加。据2019-2022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统计,2022年我国城镇污泥产量已超过7800万吨;工业污泥预计5000万吨左右。污泥处理市场规模已超
亿元,预计2025年达1400亿元。我国污水处理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但相较于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的能力和水平相对滞后,环境风险仍然存在隐患。
另一方面,在政策与技术双重驱动下,污泥处理处置将由稳定化、无害化向减量化、资源化和低碳化转型。如:国家《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稳定可靠、绿色低碳”的原则,加大污泥能源资源回收利用,鼓励将污泥焚烧灰渣建材化和资源化利用。《上海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也指出了要秉承“绿色、循环、低碳、生态”理念,强化源头污染控制,在安全、环保和经济的前提下,积极回收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实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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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降碳协同增效,鼓励污泥处理处置方式采用独立焚烧、协同焚烧后建材利用或统筹利用,兼顾高效生物处理后土地利用。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强化技术支撑,突破污泥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污水厂内减量等共性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展创新技术应用。
随着相关规划的相继出台,为重点地区污泥处理处置释放了巨大的市场空间,还着重提出了资源化利用的战略目标,旨在转变传统的污泥处置观念,推动污泥从单纯的环境负担转变为有价值的资源。
2、国家大力引导与鼓励民营经济参与环保行业创新发展、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生态环境市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推进统一市场建设”,把“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列为“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的五大内容之一。建设全国统一生态环境市场,要求针对传统生态环境领域的区域性问题,破除各类邻避现象,实行统一的行业标准、监管机制、治理体系,以更加市场化的手段推动生态环境要素和资源在不同区域、行业、企业间有效配置和自由流动。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参与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代种养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壮大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积极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1054号)》提到:
要促进市场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如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减轻民营企业税费负担,并针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国家“统一大市场”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相关政策对于推动污泥处理行业升级具有显著的助推作用。我国污泥处理行业发展滞后于污水处理行业,且污泥处理是污水处理的下游产业,目前我国多数城市污泥由当地水务集团等地方国资负责处理处置。行业内拥有自主核心技术、专门从事污泥处理处置业务的第三方企业数量较少。整体来看,污泥处理行业内单个企业的业务范围通常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且市场占有率普遍不高,存在行业集中度偏低、地域壁垒等缺点。
混合所有制改革,或将为以核心技术为引领的民营环保头部企业打造跃进式发展之径。国资委在2023年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发展项目推介会上划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下一步的方向与重点:一是进一步深化资本融通,共享高质量发展新机遇。支持推动国有企业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促进转换经营机制为目标,引入高质量战略投资者,根据发展需要,投资入股民营企业。二是进一步深化产业对接,共建产业互利共赢新生态。共同推动我国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迈进,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化创新协同,共创科技自立自强新未来。推动国有企业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组织更多创新联合体,打造更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产学研协同创新网络,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加强与国有企业的联合攻关,共同推进强基补短工程和产业基础能力再造工程,努力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同时国资委指出: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管控机制不够灵活,缺乏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机制。混合所有制改革监督管控应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解决国企民企“一碗水端平”的问题,涉及的是所有权、经营权、分配权和监督权的问题,应做到产权平等,所有权经营权分开,合理分配,提高民企参与混改的积极性。
为推动民营经济参与环保行业创新发展,发改委于2024年4月2日出台《招投标新规》,指出国家通过定期评估和清理工作,要求地方各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确保所有政策措施都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及时纠正未开展审查或违反标准的行为。
3、国家政策驱动环保设备产业升级与大规模更新换代
2023年国家发改委《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出产品设备的更新改造是我国基础工业品消费升级的重要契机。近年来,我国各类产品设备生产能力和产销量持续提升,2021年装备工业规模以上企业超过10万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达28.83万亿元、26.47万亿元、1.57万亿元。开展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一方面将有效提升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销售,大幅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另一方面也是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战略的基本要求,推动构建“降低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系统性节能降碳新模式,将有效拓展节能降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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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整体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2024年国家通过出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持续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培育数字经济赋智赋能新模式。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
“十四五”规划中进一步强调提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至90%以上,积极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并加大了对污泥处理新技术、新装备研发的支持力度和财政补贴,这直接促使了行业内的污泥处置设备从传统单一的处理方式向高效、绿色、可持续的处理模式转变。
公司紧跟国家“双碳”政策步伐,开发出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设备,顺应国家关于污泥处理处置行业的战略导向。
4、所属行业相关政策规划重视污泥资源化、低碳化
序号 | 产业政策 | 颁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1 | 国家发改委《“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 2021年6月 | “十四五”时期,应以建设高质量城镇污水处理体系为主题,从增量建设为主转向系统提质增效与结构调整优化并重,提升存量、做优增量,系统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高质量建设和运维。 |
2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2021年12月 | 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
3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 2022年3月 |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 |
4 |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 2023年1月 | 提出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明确意见。 |
5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3年2月 | 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含有补贴项目、平价上网项目)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
6 | 国家发改委《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 2023年2月 | 开展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将有效拓展节能降碳工作环节,整体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
7 | 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 | 2023年3月 | 包括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制造、燃气轮机装备制造等等。 |
8 | 国家能源局《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 | 2023年6月 | 践行“双碳”战略,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共同构建了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框架体系。 |
9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 2023年7月 | 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 |
10 |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 2023年7月 |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
11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 | 2023年7月 | 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 |
12 | 广东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 2023年8月 | 重点强化技术支撑,突破污泥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污水厂内减量等共性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展创新技术应用。 |
13 | 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 | 2023年8月 | 从民营经济需求出发,围绕解决民营企业突出问题,从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具体措施,力求务实管用、近期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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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2023年11月 | 在总体要求方面,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合理把握重点领域;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明确管理责任分工;稳妥推进新机制实施。 |
15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 2023年12月 | 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 |
16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 2023年12月 | 新征程上,必须把美丽中国建设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
17 | 国家发改委《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 2024年3月 | 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 |
(二)节能环保成套装备行业
节能环保行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这一行业的发展受政策影响显著,尤其在“十四五”期间,正处于新的战略机遇期,国家对节能环保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财政支出逐步扩大,节能环保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据统计2023年节能环保支出5633亿元,同比增长
4.1%。公司节能环保成套装备除污泥处理成套装备外,主要还发展锂电池产业链相关节能环保成套装备,主要下游为锂电池制造商、锂电设备生产集成商及锂电上游原材料生产商。
、锂电池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随着新能源车型产品力的不断提升、充换电等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消费者对新能源车认可度和接受度逐渐提高,全球新能源车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带动动力电池行业规模较快提升。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我国新能源车销量为949.5万辆、同比增长37.9%,新能源车渗透率达到
31.6%、同比提升5.9个百分点;新能源车增长带动动力电池市场增长,根据SNEResearch统计,2023年全球新能源车动力电池使用量达705.5GWh,同比增长38.6%,其中中国新能源车动力电池使用量达386.1GWh、同比增长34.9%。
2023年,我国锂离子电池(下称“锂电池”)产业延续增长态势,根据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全国锂电池总产量超过940GWh,同比增长25%,行业总产值超过1.4万亿元。
电池环节,1-12月消费型、动力型、储能型锂电池产量分别为80GWh、675GWh、185GWh,锂电池装机量(含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超过435GWh。出口贸易持续增长,
-
月全国锂电池出口总额达到4574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3%。
一阶材料环节,1-12月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产量分别达到
万吨、
万吨、
亿平方米、
万吨,增幅均在15%以上。
二阶材料环节,1-12月碳酸锂、氢氧化锂产量分别约46.3万吨、28.5万吨,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微粉级)均价分别为25.8万元/吨和27.3万元/吨。
全年锂电池行业产品价格出现明显下降,1-12月电芯、电池级锂盐价格降幅分别超过50%、70%。
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市场的持续增长,电池材料的需求也相应增长。根据SMM统计,2023年全球电池三元、磷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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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锂正极材料合计产量为
216.8万吨,同比增长
21.2%。电池回收对于新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是实现产业链闭环的关键环节。随着全球新能源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电池拆解回收技术不断进步、全球回收渠道逐步拓展,电池回收市场发展迅速。据EVtank统计,作为全球主要电池回收市场,我国2023年回收产能达到248.4万吨,同比增长158.7%。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锂电池行业也将面临一些挑战,如产能过剩、价格波动、技术更新换代等。因此,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不断调整和优化自身战略,以保持竞争优势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2、锂电设备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锂电池设备作为生产工艺设备,直接决定了锂电池的品质和一致性。锂电池按照形态可分为圆柱电池、方形电池和软包电池等,其生产工艺有一定差异,但大体上其工艺流程可分为前段工序(极片制作)、中段工序(电芯制作)以及后段工序(化成分容及电池组装),其价值量占比分别约为30%、40%、30%。截止2023年,中国锂电池设备国产率已达到90%以上,其中关键工序装备国产化率达到80%以上。
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消费电子等行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动力锂电池需求的持续爆发,不断推动着锂电池行业蓬勃发展的势头。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积极推动我国锂电设备行业的发展。2023年,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培育壮大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其中包括推进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和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
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锂电设备行业的技术创新和绿色环保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3、锂电设备配套节能环保装备发展趋势
锂电设备配套节能环保装备的发展趋势与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以及社会对环保和安全的重视程度提升密切相关。未来,这一领域将朝着更加环保、高效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锂电设备行业将更加注重环保技术的引入和应用。这包括采用低能耗、低排放的设备和技术,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同时,加强对废旧锂电池的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这将有助于推动锂电设备配套节能环保装备市场的快速发展。
此外,随着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快速增长,锂电池行业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这也为锂电设备配套节能环保装备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电动汽车和储能市场的进一步普及,锂电设备市场规模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同时,政策支持和消费者环保意识的提高也将为这一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欧盟出台的新电池法对中国企业影响
自欧盟2023年提出《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简称《新电池法》)以来,中国动力电池业界如宁德时代、亿纬锂能和孚能科技等公司已在电池全产业链进行先行布局,或是投产海外,或实施垂直整合,并纷纷从原材料开采、电池材料、电芯,到电池系统、回收利用等领域,为欧盟的新规做准备。
新的电池法规将覆盖到电池的每一个生命周期:从设计、制造、应用,直至其回收和处理,旨在深化循环经济的实践和理念。为确保环境安全,该法规对电池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也作出了明确限制,并鼓励业界采纳更加环保的生产技术和方法。新电池法还对原材料的碳排放进行了明确划分,原材料进入电池生产工厂前的采矿和预处理过程,以及相应的交通运输等排放均需包括在内。
按照新法规,自2027年起动力电池出口到欧洲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电池护照”,记录电池的制造商、材料成分、碳足迹、供应链等信息。增强产品信息的透明度和追溯性将更方便产品更换和回收,产品的制造信息、日期、生产地都能被查询到。而且法规对关键原材料设定了具体的回收目标:到2030年,电池产品中必须确保至少12%的钴、85%的铅、4%的锂和4%的镍来自回收材料。
2024年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加速国际产能布设,美、日、东南亚、德、西各国规划产能显著增长,其中美国超90GWh、日本超20GWh、东南亚超10GWh、德西均超50GWh。储能市场方面,国内领军企业宁德时代等海外订单总量逾120GWh,比亚迪储能产品全球出货量达14GWh以上。欧储协预测2030年欧洲需部署200GW储能,年均增量14GW,美国市场复合增长率料达88.5%。2024年预计海外产能输出将超400GWh,总投资额超过320亿美元,随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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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储能市场蓬勃发展,中国锂电企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三)生态环境修复行业水环境问题不仅受到居民的普遍关注,也是衡量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宜居程度的重要指标。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十六字”治水新思路,并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随着“水十条”、“河长制”、“有草有鱼”和中央环保督察等机制创新和政策文件密集出台,治水兴水不断向纵深推进。
所属行业相关政策
序号 | 产业政策 | 颁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1 | 国务院颁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 | 2015年4月 | 水污染治理将从末端的“点源污染”延伸到全过程“面源污染”,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产业升级、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水环境管理方面做了具体要求。 |
2 | 《浙江省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 2021年4月 | 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水系统治理体系。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布《母亲河复苏行动河湖名单(2022年-2025年)》 | 2023年3月 | 修复河流生态环境。 |
4 | 发改委《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试行)》 | 2023年6月 | 按河流、湖泊、水库分类确定评价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水生态系统健康、水生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障等4个一级指标。 |
5 | 生态环境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 | 2024年1月 | 坚持以污染源头管控为根本,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并根据水体用途或其用地分类和污染成因,结合村庄发展规划、区域经济水平和村民需求等确定治理思路,优先采用资源化、生态化治理措施。 |
6 |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 | 2024年2月 |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 |
7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 2024年3月 |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
随着相关技术经验和长期得技术积累,公司也从“点源碎片化”技术发展到完善的技术体系以及小流域统筹管理规划。公司技术积累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紧紧围绕“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的水环境治理思想,深入研究水环境治理技术,满足“治水治污”的功能需求,提出了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套切实可行的技术思路,即控源截污、内源削减、引清补水、水质净化、生态修复、长效维护。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泥处理服务、污泥处理和新能源产业环保成套设备和水环境生态修复等。
、污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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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专注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致力于打通全过程技术链条,为解决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了一条经济效率高、关键装备国产化、资源利用率高、能源节约且碳减排效果显著的新路线、新途径。
公司污泥处理服务依托公司自主研发的多项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污泥处理运营服务,将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深度脱水燃料化,脱水干泥用于高温焚烧发电或水泥生产利用,实现污泥的闭环处置与资源化。
公司污泥处理项目累计总规模约300万吨/年,领先同业上市公司。而且公司污泥处置项目的性价比及效率水平突出,公司典型污泥处置项目相较于采用海外技术项目,可节约投资90%、运营期缩减运营成本50%,深度脱水工艺比热干化工艺节能90%以上。依靠领先的市场地位与技术优势,公司正加速开拓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型城市的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1)主要项目
项目 | 介绍 |
1、临江项目 | 临江项目于2007年由公司投资建设与运行,系公司首个污泥深度脱水技术产业化应用项目。项目稳定运行多年后,业主单位2017年采用公司技术自行投资建设“萧山区4000吨/日污泥处理工程项目”,污泥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吨/日。2018年2月至今,公司以委托运营模式为其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至今,临江项目已连续稳定运行超过17年。该项目主要处理临江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周边企业污泥及周边地区其他城市的生活污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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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七格项目 | 七格项目于2009年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行,系公司首个城市生活污泥深度脱水技术的产业化应用项目。项目稳定运行多年后,业主单位2018年采用公司技术自行投资建设“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提升工程项目”,污泥设计处理能力为1600吨/日。2019年7月至今,公司以委托运营模式为其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至今,公司七格项目已连续稳定运行超过15年。七格项目为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泥处理服务,七格污水处理厂承担了杭州主城区96%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规模为150万m?/日。 |
3、绍兴项目 | 绍兴项目由公司投资建设,于2012年投运,该项目已连续稳定运行超过12年。2017年以前,公司主要处理含水率80%左右的污泥;2017年开始主要处理绍兴水处理提标改造后产生的气浮污泥,目前污泥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该项目主要为绍兴水处理提供污泥处理服务,还接收处理周边工业企业预处理污泥。绍兴水处理污水处理规模为:工业污水60万m?/日、生活污水30万m?/日,合计处理规模90万m?/日。 |
4、上海白龙港项目 | 上海白龙港项目为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工程组成部分。因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扩建要求,需将场地内现存的约80万吨填埋污泥清挖、脱水、外运焚烧处置。其中,公司负责2、9、10、11、12号污泥填埋坑的处理,共约34万吨。公司通过对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原有污泥脱水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并增加取泥、污泥杂质筛分、污泥调理等设施,完成填埋污泥取泥出库、脱水处理、废气处理等处理任务。公司已于2023年完成上述委托的污泥处理任务,目前正就后续合作与相关单位接洽中。 |
(
)公司污泥处理所处行业地位、技术水平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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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污泥处理行业主要竞争优势体现在以下方面:
核心技术优势明显。与传统技术相比,公司技术在经济性(大幅度降低投资和运行成本)、节能降碳、闭环处置资源化、安全稳定性和普遍适应性等方面具有优势。
处理规模国内领先。目前公司污泥处理项目总规模约300万吨/年,领先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其中,杭州临江4000吨/日项目是目前国内单体规模最大的污泥处理项目。杭州七格项目、绍兴项目等多个大型项目稳定运行十年以上。
专注标杆客户,奠定市场口碑。国内规模最大的前8家特大型污水处理厂中,已有三家应用公司的污泥处理技术。
2、装备制造与销售
公司通过在污泥处理、VOC处理与资源化等领域成套装备研发,拓展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副产物、废弃物的高值转化技术与成套装备。其中,正极NMP回收系统及负极热能回收设备可以满足锂电池生产企业在涂布烘烤过程中挥发的NMP和热能回收利用需求,污水处理站设备则为客户设计了一种专门针对锂电池生产污水的处理工艺及设备。
同时,公司基于在废气处理(VOC)、溶剂回收、多类重金属和固废资源化领域
余年的深耕和持续研发、工程实践及技术积累,为锂电池、新材料、化工行业客户研制开发节能环保、废弃物高值资源化等方面成套装备,部分设备有望实现产业化应用。例如:电池箔压延生产线压延油循环利用系统,回收航空煤油,为客户节省航空煤油使用量约30%;锂电池水性粘结剂生产企业VOCs处理成套设备,解决精细化工企业厂内低浓度VOC安全治理的需求,实现环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环保达标和经济性的统一。
3、生态环境修复公司生态环境修复领域主要技术包括河湖底泥污染控制技术、引水净化技术、生态系统循环净化技术等。河湖底泥污染控制技术是主要对受污染河流、湖泊内源污染物的清理、处理及处置,是河湖水环境治理系统的关键之一,通过对河湖底泥处置技术,清理河湖底部污染物,并通过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等系列措施,最终实现河湖底泥的资源化利用。引水净化技术通过分析流域内入河污染负荷总量、充分挖掘流域水资源用于河道补水、采取水力调控的手段改善河道水动力条件,采用净化技术改善补水水质,增强水体循环。生态系统循环净化技术构建稳定的“水生植物—水生动物—微生物群落”共生体系,恢复“草型清水态”自净系统,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和水环境质量。
公司生态环境修复技术路线2023年公司依托上述核心技术体系,承担了《2023年亚运水环境保障项目(钱塘区)》、《城厢街道亚运水质保障清水入城政府采购项目》等杭州亚运环境保障项目和《白杨街道
号渠生态治理项目》等生态系统循环净化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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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街道亚运水质保障清水入城政府采购项目
(二)经营模式
、污泥处理服务经营模式
(1)现有项目1)运营模式和期限公司污泥处理项目及运营模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运营模式 | 运营期间 |
1 | 七格项目 | 杭州排水 | 自建运营(BOO) | 2009年至2019年6月 |
委托运营(O&M) | 2019年7月至2031年6月 | |||
2 | 临江项目 | 萧山污水处理 | 自建运营(BOO) | 2007年至2018年1月 |
杭州蓝成 | 委托运营(O&M) | 2018年2月至2033年1月 | ||
3 | 江西项目 | 江西国泰 | 委托运营(O&M) | 2014年至2024年8月 |
4 | 绍兴项目 | 绍兴水处理 | 自建运营(BOO) | 2012年至2024年6月 |
5 | 上海白龙港项目 | 上海建工 | 改造运营移交(ROT) | 2021年10月至2023年12月 |
)定价结算模式和价格调整机制公司污泥处理的收费价格一般以招投标、政府核价或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公司的运营合同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予以约定,具体视运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
公司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时一般已约定了合同期内污泥处理价格的调价机制,调价周期通常为2-3年,若在一个周期内原材料、处理服务要求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以协商进行价格调整。
(2)新业务承接
1)目标城市
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主要目标项目为
吨/日(污泥含水率80%计)以上规模的污泥处理项目,在项目稳定运行且处理能力有富余的情况下,可接收项目周边地区小型污水处理厂及企业产生的污泥。
公司目标项目的业务承接主要定位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型城市,主要基于如下原因:①大中型城市污泥量较大,存在迫切的污泥处理需求。②大中型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大,单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生量也较多。③大中型城市或其周边地区一般建设有垃圾焚烧厂、热电厂以及水泥厂等协同处置单位,可为脱水干泥的就近多元化处置与资源化提供条件。
)客户类型
公司污泥处理服务的客户可以是污泥产生单位,如污水处理厂或其主管单位,也可以是污泥集中接收处理单位,如各城市已建成的污泥处理项目。
公司为客户提供污泥处理服务需要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污泥处理工艺路线和成套装备,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①新项目建设采用公司技术路线并配套新设备;
②客户现有污泥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如为采用传统深度脱水或热干化技术路线的客户提供完整的工艺路线改造和成套设备,并提供运营服务。基于公司技术路线在经济性、节能降碳、运行稳定性等方面的全面优势,技术改造和委托运营通常可为客户大幅度减低污泥处理成本,减少污泥处理过程碳排放,并提高运行稳定性,为客户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多种增效。
与采用国际品牌污泥热干化技术的项目相比,公司技术可节省投资90%以上,节约运营成本50%以上,同时公司深度脱水工艺比热干化工艺节能90%以上。因此,公司技术在经济性和节能降碳方面的显著优势为存量项目客户提供了采用公司技术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的内生需求。公司可考虑通过业务合作、股权合作、并购、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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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存量传统工艺项目升级和代运营业务,大幅降低项目运行成本,与客户共享增效收益,并实现显著的碳减排效益。
2、成套设备销售经营模式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设计、集成并销售定制化环保成套设备。目前公司成套设备主要包括污泥处理成套设备和新能源产业链环保成套装备,其中污泥处置成套设备与公司核心业务污泥处理形成良好协同。
3、水环境生态修复经营模式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主要客户为地方政府,通过招投标、政府应急采购等方式获得项目,服务内容通常分为环保工程或技术服务。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现有项目持续运营,为公司业绩稳定提供可靠保障和稳步增长预期公司主要客户是以水务公司为代表的地方国有企业,主要客户本身的市场地位领先,资金实力雄厚,现金流稳定,信誉良好,合作关系稳定。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等主要污泥处理项目均已稳定运营十年以上,当前公司是杭州排水(七格项目业主)、杭州蓝成(临江项目业主)的唯一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是绍兴水处理的主要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在项目运营期间内,伴随着七格项目、临江项目、绍兴项目业主单位的污水处理规模扩容、污水排放标准提升、污水处理工艺改进,各项目收入和处理量持续提升。与主要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稳健的保障。
此外,公司主要项目服务的客户或地方政府在近三年内均有增加污水处理规模、提标改造或对早期填埋泥进行处理处置等规划。公司系上述客户的主要污泥处理服务供应商,随着客户未来规划的逐步落实,公司主要项目的污泥处理服务量有望逐步增加。
主要客户污水处理能力未来规划
客户 | 规划内完成情况 | 污水/污泥增量 |
杭州水务集团 | ①“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杭州城北污水处理厂18万吨/日;扩建富阳污水处理厂五期、径山污水处理厂、临平污水处理厂一期、临平北污水处理厂一期等。②闲林二期污水厂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③到2025年,建成银湖净水厂,处理规模30万吨/日,扩大区域水处理范围。 | (1)污水超100万吨/日(2)污泥约30万吨/年 |
杭州萧山环境 | ①2022年-2024年间预计接收萧山区原顺坝垃圾填埋场范围内超30万吨填埋污泥。②2022年已完成钱江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和钱江水处理厂34万吨/日清洁排放改造工程;到2030年,完成萧山南净水厂新建15万吨/日项目。③江东水厂二期改扩建工程30万吨/日;④临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 | (1)污水超120万吨/日(2)污泥约40万吨/年 |
绍兴柯桥水务 | ①“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60万吨/日规模的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工程。②在建绍兴江滨污水深度处理工程二期,建设规模为20万吨/日污水深度处理。 | (1)污水超80万吨/日(2)污泥约25万吨/年 |
2、政策驱动与需求升级,引领污泥处理设备更新与技术升级新风口
(
)政策驱动污泥处理需求升级,公司技术优势明显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时着重指出,打造美丽中国乃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可或缺的战略目标之一,国家对污泥处理处置在生态文明建构与环保产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极为重视,相继发布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指导文件,引导污泥处理处置工作朝着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方向转型。“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加大了污泥能源资源回收利用力度,促进低碳循环绿色发展。
公司掌握的污泥处理技术,在经济效益、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运行安全稳定以及广泛适用性等方面均展现出了突出的优势,符合国家政策的倡导和支持方向,有望迎来快速发展机遇。
)节能降碳优势:相比于国际知名环保企业如威立雅和苏伊士所采用的传统热干化工艺,公司新技术在污泥处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节能减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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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技术与传统热干化技术比较
)经济性优势:公司技术与应用安德里兹、苏伊士、威立雅等国际知名环保品牌污泥处理技术的典型项目相比,在完成污染物规范处置(处理过程对环境影响更小)的前提下,公司污泥处理技术大幅降低了吨投资、运营价格,大大降低了污泥处理社会成本。
国泰技术与同行业国际巨头投资及运行成本比较
项目 | 国泰环保 | 安德里兹 | 苏伊士 | 威立雅 | 三菱 | 月岛机械 |
典型项目 | 杭州深度脱水清洁焚烧项目,4000吨/日 | 上海某污泥热干化焚烧项目,2430吨/日 | 上海某污泥热干化焚烧项目,800吨/日 | 香港某污泥热干化焚烧项目,2000吨/日 | 成都某污泥热干化焚烧项目,200吨/日 | 重庆污泥热干化项目,450吨/日 |
单位投资(万元/吨) | 30~50 | 159.47 | 143 | 250 | 166 | 69.78(不含焚烧) |
运营价格(元/吨) | <400 | 515.5 | 574.2 | 预计>1000 | 746.47 | 617.88(不含焚烧) |
(
)政策引导、技术驱动,公司污泥业务有望推动在存量升级和新兴开拓两方面实现全面突破与发展污泥处理是污水处理产业链的下游环节,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的污泥处理任务主要由当地的水务集团等地方国有企业承担。由于缺乏专业的污泥处理技术,大多数城市地方国企普遍采用热干化等通用工艺和设备,导致污泥处理项目投资昂贵、运行成本高、能耗高、运行稳定性差。
公司作为专注于污泥处理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民营环保领军企业,在技术推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如何与各地水务集团等国有企业构建有效合作模式的挑战。
近年来,随着国家层面“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一系列政策的落地,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多元合作机制为具备核心污泥处理技术的民营环保企业凿破了与国企合作的壁垒。此类改革有助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技术领先优势与地方国企所掌控的市场资源优势,共同推动污泥处理行业向低碳化、资源化的转型,为合作双方实现经济效益的显著提升铺平道路。
2024年,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推动了包括污泥处理行业在内的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的推动力度。对于使用传统热干化焚烧工艺的大中型城市存量污泥项目,公司可以充分发挥经济性与节能降碳的技术优势,激发存量客户采用我司技术和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的内在动力。公司技术可以实现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节能降耗及能源回收,推动污泥产业由污染物治理向城市碳资产和能源运营方向转化。
根据《2022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与《2022年生态统计年鉴》,截至2022年底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了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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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吨/日,全年实际处理城市污水
626.9亿吨,产生的污泥约7800万吨。工业污水方面,2022年我国处理工业污水
301.6亿吨,预计产生工业污泥约5000万吨。我国部分主要城市污泥处理处置存在一定问题,例如:武汉、重庆等城市主流的热电厂协同焚烧受电网负荷调度周期影响造成污泥处置能力存在明显的峰谷周期;水泥窑协同处置受产能制约和下游出路影响,污泥处理处置规模和安全可靠性受限;上海、成都、东莞(在建)等城市热干化独立焚烧项目普遍存在投资昂贵、运行成本高、能耗高等缺点。公司技术在“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相关政策引导下,有望充分发挥经济性好、节能降碳的技术优势,实现存量项目的逐步替代和新建项目的加速应用。
全国部分主要城市污泥处理处置情况
序号 | 城市 | 污水(万m?/日) | 污泥(吨/日) | 主要技术路线及其处理能力占比 | 市场机会 |
1 | 上海 | 590.2 | 8000 | 热干化-焚烧处置 | 成本高、能耗高,存在节能降碳需求 |
2 | 北京 | 570.6 | 5000 | 热水解-厌氧消化-脱水-土地利用 | 土地利用资源化依赖大量消纳场地 |
3 | 广州 | 701.9 | 4500 | 污水厂内脱水干化-电厂焚烧 | 受下游行业周期影响,稳定性较差 |
4 | 深圳 | 547.6 | 6500 | 板框脱水-低温干化-电厂掺烧 | 受下游行业周期影响,稳定性较差 |
5 | 重庆 | 419 | 3500 | 热干化-协同焚烧或制水泥 | 受下游行业周期影响,稳定性较差 |
6 | 武汉 | 406 | 2500 | 热干化-协同焚烧或制水泥 | 受下游行业周期影响,稳定性较差 |
7 | 成都 | 370.9 | 4000 | 热干化-焚烧 | 成本高、能耗高,存在节能降碳需求 |
、市场需求驱动技术革新,催生多元化应用场景(
)污泥处理装备多元化发展:面向国内多样化的城市需求及国际市场的多元化诉求,公司依托经济性、节能低碳等方面超越国际品牌的工艺技术,提升了污泥处理成套装备的智能化程度,实现全过程参数智能感知、自主学习、工艺动态调整及处理效果反馈协同等功能。以此推动污泥处理向低碳化、能源化和资源化转型,对标国际先进标准,打破垄断,实现高端污泥处理装备的国产替代。在巩固大型项目的同时,公司计划通过募投项目进军中小型客户市场和海外市场,研发低温干化成套设备,适用于小型污水厂及对脱水干泥含水率要求高的项目,以及开发高含水废弃物高效低压脱水设备,拓展至养殖废弃物资源化、食品、医药、染料、石油加工等行业。
(
)锂电新能源配套:围绕该行业,公司推广定制化节能环保装备和资源循环技术。凭借在废气处理(VOC)、溶剂回收、重金属与固废资源化等领域
余年的研发积淀与工程实践,公司在锂电池、新材料、化工行业节能环保及废弃物高值资源化装备研制与推广中建立了技术与客户信任基础,已取得多项技术突破并应用于行业龙头。此外,公司正布局高效矿产开采、深加工及伴生资源循环技术,服务于非洲、东南亚等工业基础薄弱、矿产利用率低的国家和地区。
(
)高端化学品国产化:响应紫外光吸收剂、燃油添加剂等关键原料国产替代需求,公司运用在化工合成领域的深厚积累,为行业龙头定制阿伏苯宗、天来施、PEA等精细化学品的国产化合成技术,实现核心原料进口替代,突破国际技术壁垒,降低成本,保障供应链安全及产品自主可控供应。
(
)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在国内高难度工业废水处理市场,公司开发的超高效膜分离与高级氧化技术在催化剂性能提升、反应条件优化及与其他技术耦合等方面取得突破,有望实现工业化应用。对于国际客户,公司根据各国水管理需求,提供适应性强的解决方案,如为缺水地区提供高效、灵活的污水处理与再生水技术;为饮用水生产和污水处理设施相对完备的国家推广先进的污泥减量化、能源化及符合当地法规的协同处置技术。
(
)循环经济与碳汇经济:响应美丽乡村建设,公司运用智能化、数字化与循环资源化技术,将农村水环境治理与生态农业、共同富裕目标紧密结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环境问题与资金难题的解决。同时,公司紧跟“双碳”政策,布局林业碳汇项目,进军碳汇市场,提前抢占未来碳定价机制中的竞争优势。
公司积极升级与拓展技术体系,以核心技术深度拓展为战略驱动力,打破业务边界,从单一污泥处理领域迈向涵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资源循环利用的广阔领域,实现服务链全面延伸与多元化业务布局,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对接国际市场,满足全球客户需求,开辟新的市场蓝海,驱动海外业绩增长,提升国际影响力与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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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研发与人才优势
1、研发创新体系与技术储备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设立技术中心。公司的研发工作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由技术中心统一实施与管理,公司技术中心自2015年以来被认定为“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被认定为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公司制定了技术研发管理制度,规范了研究开发工作,对技术中心的职责分工、项目立项与实施管理、技术保密与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满足不断变化的政策要求和市场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快技术积累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持续不断进行研发活动。在污泥处理领域,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目标,公司主要围绕以下方面进行研发:(1)持续适应污泥的变化;(2)后续处置路径的变化;(3)降耗提质增效;(4)技术储备,为新项目做技术积累;(5)生产的环保性与自动化。公司前期在污泥处理处置领域的技术积累,为后续公司成套设备制造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为公司在污泥处理等领域的进一步研发探索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新业务领域拓展需要,公司在污水处理、水环境生态修复、新能源配套环保成套装备、高端化学品合成等新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和储备。
2、人才储备优势
公司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研发技术团队的建设,通过自主培养、产学研合作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扩充技术研发队伍,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人才基础。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鼓励员工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参加进修和技术等级培训,并部分承担员工的培养进修费用。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积极开展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逐步壮大研发技术队伍,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与长期发展打好人才基础,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与同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将前沿理论与工程化应用经验融合,提高公司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引入多位外籍研发人员,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业务做储备。
公司技术研发创始团队集聚了化工、材料学、机械制造与装备、电气与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的人员,为成功研发创新型污泥深度脱水奠定了专业基础。公司技术研发创始团队掌握各类污泥的泥性特征,充分了解各类化工原料的性能、价格,能够为性价比合适的污泥调理药剂的选择优化提供依据;团队成员具备材料学、各类化工机械、装备的知识与经验以及丰富、扎实的化工单元操作技术,为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提供条件。多层次的人才结构和跨学科专业背景的团队,为公司不断完善污泥处理技术、保持核心技术的先进性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技术与运营优势
1、公司项目和技术具有标杆效应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开始从事污泥处理的企业之一,基于对自身技术优势与对行业的前瞻性判断,确定了机械脱水技术路线,选择将实现“本质改善脱水性能”的污泥调理药剂配方和简洁高效的成套装备作为公司技术研发的重点。公司成功开发了污泥深度脱水技术,通过独创的调理药剂配方和工艺,本质上改善污泥脱水性能,在常温低压条件下实现了污泥脱水减量至含水率45%左右。同时经过近二十年持续技术研发和工程实践,公司建立和发展了涵盖适应多种来源污泥的深度脱水技术、脱水干泥多途径处置资源化利用技术以及成套设备设计与集成技术等在内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2020年
月,朱利中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作出鉴定意见,认为公司技术成果为解决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了一种高效、实用的工艺技术和成套装备,技术整体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污泥深度脱水及其流化床焚烧协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临江项目、七格项目和绍兴项目自建设运营以来经历多次技改和改扩建,目前处理规模已分别扩大至4000吨/日、1600吨/日和1000吨/日,能够处理的污泥也由单一的工业污泥扩展为可接收处理不同含水率、不同种类的污泥,项目稳定运营时间均已超过
年。公司协助实现该等项目污泥处理规模的不断提升与长期稳定运行,不仅为服务的污水处理厂的平稳运行提供支持,还为解决项目所在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助力,体现了公司在污泥处理专业领域具备
??
较强的综合技术实力和产业化能力。
2、公司技术优势的具体体现公司深度脱水技术通过专用调理药剂、调理工艺以及成套装备的协同应用,能够在常温低压条件下将多种含水率(65%~80%~99%)污泥深度脱水至45%左右,跨越污泥粘滞区,实现了工业污水污泥、生活污水污泥等多种污泥处理的大规模工程化应用。公司技术优势体现在经济效率、安全稳定性、普遍适应性、节能减排、资源化等五个方面:
①经济效率。与机械脱水技术或其他深度脱水技术相比,公司能够以相近的成本实现更明显的脱水减量效果;与热干化技术相比,公司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实现相近的脱水减量效果。根据E20数据研究中心统计,公司深度脱水技术的吨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分别约为热干化技术路线的1/5和1/5,约为常规机械脱水路线的1/3和1/2,公司技术在满足业主单位效率要求的前提下,具有成本优势。
②安全稳定性。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在常温、低压条件下脱水减量,不需要外加热源或高压压滤设备,与热干化技术和采用高压设备的机械脱水技术相比,安全稳定性更高。同时,常温低压脱水可避免高温情况下恶臭性气体释放问题,更易控制二次污染。公司临江项目、七格项目和绍兴项目已分别连续无故障稳定运行多年,项目运行期间经历了业主单位的污水水质变化、污水处理工艺改变、提标改造、后续处置路径变化及改扩建等,公司始终可保质保量完成污泥处理任务,表明公司技术安全稳定性强。
③普遍适应性。公司构建了完善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首先是能够根据污泥来源、性质以及含水率等特征选用不同的调理药剂配方实现污泥脱水减量,其次是调理药剂配方与工艺根据后续处置路径的变化针对性优化,公司处理产生的脱水干泥能够满足后续单独焚烧、协同焚烧、建材利用等多元化处置与资源化要求。因此,相较于其他技术,公司技术在污泥种类和后续处置路径方面的适应性更强,对业主单位污泥特征的接纳度较高、受后续处置单位的制约较小,更有利于实现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契合业主单位要求。
④节能减排。与“机械脱水+热干化”两段式技术相比,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在调理改性环节实现了污泥脱水性能的大幅改善,能够在常温低压条件下以机械压滤方式实现污泥脱水减量,因此在污泥处理过程的能耗节约90%以上。同时,公司深度脱水后产生的脱水干泥满足清洁焚烧要求,可以将污泥中的有机物高温燃烧分解,产生热能并副产蒸汽或发电成为清洁能源,在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节能减排方面具有先进性。
⑤资源化。公司脱水后的干泥可通过单独焚烧、热电厂协同焚烧等将污泥中的有机质和污染物成分充分燃烧释放热能转化为蒸汽,可外供或发电,蒸汽或绿电作为清洁能源输出,实现污泥处理处置过程能量净输出,焚烧灰渣可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从而实现污泥彻底的无害化与资源化闭环处置。对于芬顿污泥、气浮污泥等深度氧化污泥,公司通过在污泥处理过程中富集污泥中的铁元素,使得产生的脱水干泥中铁含量达到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要求,可替代水泥生产过程所需的含铁矿物原料,充分发挥污泥中铁元素的资源价值。
3、公司新技术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
公司深耕环保行业二十余年,重视技术研发与创新,致力于完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在项目长期运营过程中,公司根据政策导向、环保要求、业主单位需求等,不断优化公司污泥处理工艺、降耗提质增效,在满足业主单位处理要求的同时,能够兼顾低碳环保和环境友好目标,完整实现污泥的无害化与资源化。
在低碳环保方面,采用公司深度脱水技术的污泥脱水减量化过程能耗仅为需外加热源的污泥热干化技术的10%以下,从而降低了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的能耗,进而减少了二氧化碳排放,实现了公司技术与“双碳”政策的深度融合。
在环境友好方面,以七格项目为例,该项目距离居民区较近,周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公司运用深度脱水技术、废气高效收集处理工艺与装备,在保质保量完成污泥处理任务的同时,废气处理后的主要污染物指标显著优于标准限值,为七格项目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并实现了公司技术与客户需求的深度融合。
以自主研发的处理处置技术为依托,公司为多个大规模污水处理厂提供了十余年的污泥处理运营服务,适应了其间环保政策、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泥来源与种类以及业主单位需求变化等多种变化,实现了技术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
4、公司新技术与循环经济深度融合
公司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在污泥处理过程中控制重要成分的定向转移,将污泥中的各类污染物和资源组分最大限度地富集在干泥中,降低脱水滤液的污染负荷并为干泥后续多途径处置与资源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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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机质含量较高的污泥,运用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处理使污泥中有机物与其他污染物得到富集,转化为低热值燃料化干泥,焚烧时副产蒸汽或发电,输出清洁能源。公司深度脱水技术在污泥脱水减量化环节无需外加热源,在消耗较少电能的前提下脱除湿污泥中的大部分水分,降低污泥的含水率,使脱水干泥热值大幅度提升,后续焚烧时污泥中热值资源得到回收利用转化为蒸汽或者电能,对外输出清洁能源,实现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
对于芬顿污泥、气浮污泥等铁元素含量较高的污泥,通过公司研发的污泥中铁元素的富集技术,产生的脱水干泥中铁含量达到水泥生产用铁质校正剂要求,使污泥中含铁元素的资源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实现污泥无害化与资源化。
公司深度脱水技术不仅使污泥脱水减量,还可为脱水干泥后续清洁焚烧、水泥生产利用等多途径处置与资源化创造了条件,实现污泥的全过程闭环处置。公司技术的推广运用对循环经济在污泥处理领域的应用有重要意义。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为污泥处理服务,并向成套设备销售和水环境生态修复领域延伸。公司专注于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致力于打通全过程技术链条,为解决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提供了一条经济效率高、关键装备国产化、资源利用率高、能源节约且碳减排效果显著的新路线、新途径。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947.97万元,同比减少15.52%,实现净利润14,245.43万元,同比减少5.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56.78万元,同比减少6.49%。
金额单位:元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09,479,702.30 | 100% | 366,323,146.52 | 100% | -15.52% |
分行业 |
项目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309,479,702.30 | 366,323,146.52 | -15.52% | |
营业成本 | 128,333,260.71 | 174,582,216.56 | -26.49% | |
销售费用 | 2,672,479.03 | 2,823,706.23 | -5.36% | |
管理费用 | 27,391,626.00 | 18,487,898.49 | 48.16% | 主要系上市费用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24,231,052.81 | 19,638,107.30 | 23.39% | |
财务费用 | -23,443,695.37 | -13,141,975.94 | -78.39% | 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9,769,719.33 | 23,923,370.09 | -17.36% | |
净利润 | 142,454,270.91 | 151,425,915.02 | -5.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005,037.45 | 165,851,404.66 | 3.7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516,350.07 | -91,400,195.88 | 18.4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4,984,360.07 | -63,674,955.89 | 1254.28% | 主要系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2,473,047.45 | 10,776,252.89 | 7625.07% | 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所致。 |
??
分产品 | |||||
污泥处理服务 | 265,976,050.80 | 85.94% | 311,247,877.45 | 84.97% | -14.55% |
成套设备销售 | 10,947,095.19 | 3.54% | 19,271,699.52 | 5.26% | -43.20% |
水环境生态修复 | 32,057,933.19 | 10.36% | 32,863,208.04 | 8.97% | -2.45% |
其他 | 498,623.12 | 0.16% | 2,940,361.51 | 0.80% | -83.04% |
分地区 | |||||
境内销售 | 309,479,702.30 | 100.00% | 366,323,146.52 | 100.00% | -15.52%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309,479,702.30 | 100.00% | 366,323,146.52 | 100.00% | -15.52%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分产品 | ||||||
污泥处理服务 | 265,976,050.80 | 104,220,353.55 | 60.82% | -14.55% | -28.07% | 7.37% |
分地区 | ||||||
境内销售 | 309,479,702.30 | 128,333,260.71 | 58.53% | -15.52% | -26.49% | 6.1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309,479,702.30 | 128,333,260.71 | 58.53% | -15.52% | -26.49% | 6.1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污泥处理服务 | 材料成本 | 40,565,257.55 | 31.61% | 60,554,919.02 | 34.69% | -33.01% |
污泥处理服务 | 人工成本 | 17,907,474.24 | 13.95% | 17,729,144.87 | 10.16% | 1.01% |
污泥处理服务 | 制造费用 | 45,747,621.76 | 35.65% | 66,615,184.36 | 38.16% | -31.33% |
成套设备销售 | 材料成本 | 1,813,737.14 | 1.41% | 3,637,955.43 | 2.08% | -50.14% |
成套设备销售 | 设备成本 | 5,225,626.93 | 4.07% | 5,425,451.18 | 3.11% | -3.68% |
成套设备销售 | 委托加工费 | 185,445.54 | 0.14% | 1,113,321.60 | 0.64% | -83.34% |
成套设备销售 | 安装费 | 689,879.85 | 0.54% | 978,200.60 | 0.56% | -29.47% |
水环境生态修复 | 材料成本 | 2,901,250.68 | 2.26% | 6,997,491.56 | 4.01% | -58.54% |
??
水环境生态修复 | 人工成本 | 9,996,612.35 | 7.79% | 8,328,142.00 | 4.77% | 20.03% |
水环境生态修复 | 其他直接费用 | 3,058,059.57 | 2.38% | 2,309,444.66 | 1.32% | 32.42% |
其他 | 物业水电 | 242,295.10 | 0.19% | 892,961.28 | 0.51% | -72.87% |
合计 | 128,333,260.71 | 100.00% | 174,582,216.56 | 100.00% | -26.49% |
(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公司拟开拓海外业务,新设新加坡子公司GUOTAIINNOVATIONPTE.LTD.孙公司GUOTAINEWENERGYPTE.LTD.,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59,962,983.66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84.0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
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79,874,470.88 | 25.81% |
2 | 客户二 | 79,840,079.45 | 25.80% |
3 | 客户三 | 63,032,203.92 | 20.37% |
4 | 客户四 | 27,080,001.62 | 8.75% |
5 | 客户五 | 10,136,227.79 | 3.28% |
合计 | -- | 259,962,983.66 | 84.0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5,099,974.1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2.97%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7,209,637.52 | 6.60% |
2 | 供应商二 | 5,420,580.88 | 4.96% |
3 | 供应商三 | 4,455,530.97 | 4.08% |
4 | 供应商四 | 4,037,231.00 | 3.69% |
5 | 供应商五 | 3,976,993.81 | 3.64% |
合计 | -- | 25,099,974.18 | 22.97%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672,479.03 | 2,823,706.23 | -5.36% | |
管理费用 | 27,391,626.00 | 18,487,898.49 | 48.16% | 主要系上市费用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23,443,695.37 | -13,141,975.94 | -78.39% | 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24,231,052.81 | 19,638,107.30 | 23.39%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厌氧消化污泥深度脱水-清洁焚烧技术研发与应用 | 厌氧消化是国内污泥处理的主要工艺之一,针对不具备土地利用条件的地区,研发适应厌氧消化污泥性质的深度脱水和清洁焚烧技术,实现厌氧消化污泥完整的无害化和资源化。 | 2024年新立项,已开展前期工作,拟与高校、业主单位合作开展生产性试验。 | 针对目前国内主流的中温厌氧消化、热水解+厌氧消化等多种工艺,开发厌氧消化污泥深度脱水+清洁焚烧技术;在典型污水厂内开展深度脱水和独立焚烧生产性试验;委托第三方对该工艺全过程的资源化和碳排放水平评估。 | 解决目前厌氧消化污泥后续土地利用局限性和稳定性难题,可应用于以厌氧消化工艺为主的污泥项目升级改造,促进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北京排水集团等以厌氧消化为主要污泥处理技术的企业达成合作,助力公司技术在北京、上海、西安等地的推广。 |
超高效膜分离及高级氧化用于工业污水的分质处理及低碳回用技术 | 针对印染、化工、医药、石化等行业高难度有机废水的处理难题,开发基于先进碳化硅陶瓷膜材料的超滤/纳滤技术,研发纳米铁基催化剂材料及非均相芬顿氧化技术,降低污水处理成本,提高污水回用率。 | 2024年新立项,计划5年,已开展实验室小试可行性研究,后续拟进一步优化工艺参数,并与业主单位开展中试及生产性试验。 | 针对高温、高盐、含酸、碱、有机溶剂等特种废水的处理难题,开发碳化硅膜过滤技术;开发基于碳化硅材料和水力剪切作用的纳米曝气技术,替代传统的气浮工艺,减少絮凝剂投加量;针对印染、造纸、化工、制药等工业废水二级出水的深度处理,开发非均相芬顿氧化技术;在典型污水厂内开展生产性试验。 | 市场主流的氧化铝陶瓷膜分离技术存在膜通量低、易受有机物污染、不耐高温等缺点,开发新型的碳化硅陶瓷膜分离技术有望解决以上问题,显著提高污水处理效率。非均相芬顿氧化技术具有适应性广、成本低等优点,在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优势。该项目能发挥公司团队在化工合成领域的既有技术优势,有望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将公司服务范围从污泥处理延伸至上游的污水处理,助力公司构筑较完整的环保产业链。 |
含油污泥处理工艺研发与应用 | 石油开采及原油储运过程会产生大量高含油污泥,大型原油码头及港口也会产生含原油及船用润滑油的油泥包,原油输送管道渗漏后也会产生大量的低含油率石油烃污染土壤。针对石油开采、原油输送等过程产生的 | 2024年新立项,计划3年,已建设微生物实验室,开展了油泥的原位微生物修复工艺试验及石油烃降解微生物的分离、富集和培养,拟在印尼和中东国家开展中试 | 针对不同含油率、不同特性土壤,开发包括表面活性剂洗脱、减压精馏、焚烧、微生物修复在内的油泥处理技术及组合式工艺;在印尼、中东等原油开采大国开展生 | 油泥处理技术的开发主要针对东南亚、中东等海外原油生产大国。油泥处理与污泥处理技术有部分相通性,公司原有污泥处理技术可以为油泥处理提供新的工艺思路,助力新技术的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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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含油污泥,开发表面活性剂洗脱、减压精馏、焚烧等油泥处理组合工艺;针对低含油率污泥或原油污染土壤,开发好氧微生物修复技术。 | 及生产性试验。 | 产性试验。 | 该研发项目有望拓展公司的业务领域和市场服务范围,助力公司的全球化发展。 | |
基于一带一路国家差异化要求的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和矿产资源价值优化技术研究 | 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南亚、中东、非洲、东欧)水资源状况、可再生能源及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差异化污染治理、资源循环与矿产增值技术,并进行示范应用。 | 2024年新立项,预计为期4年。已安排人员开展海外前期调研工作。 | (1)水资源匮乏及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地区(中东、非洲等):①集中式/分散式污水处理与再生水制备技术,确保水质达标,供绿化或饮用。②高效脱盐、雨水收集利用及智能水务管理系统。(2)污水处理设施较完备国家(中东、东南亚、欧洲):①污泥快速脱水减量、能源化利用、土地利用等技术。②符合当地法规与产业特色的污泥与其他固废协同利用技术。(3)工业基础弱、矿产附加值低地区(非洲、东南亚):①矿产高效开采、精深加工与伴生资源利用技术。②绿色矿山与循环经济模式。(4)其他适应性技术研发: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污染场地修复、废弃物资源化技术。 | 为公司海外发展战略提供重要支撑:(1)丰富技术体系和支撑业务拓展:形成全面覆盖水资源管理、固废处理、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开发等多元化技术体系,驱动业务持续创新与增长。(2)响应全球市场需求:凭借多学科综合技术实力,提供契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特定需求的解决方案,有效对接国际市场。(3)提升国际影响力:树立国际领先的技术与行业地位。(4)服务国家战略:深度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碳中和目标,为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助力沿线国家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
基于碳汇核算与生态价值提升的林地生态修复技术研发与应用 | 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和节能降碳目标,构建林业碳汇价值衡算体系和方法,开发林业碳汇及林地生态修复技术,助力企业及当地政府达成温室气体减排补偿,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 2024年新立项,计划5年,已筛选出合适的碳汇计算方法以及优势碳汇树种;拟与高校合作构建林地碳汇衡算体系,并在浙江省内推广应用示范。 | (1)建立针对不同气候条件、不同土地类型的林地碳汇衡算方法,构建基于碳汇及生态价值的树种筛选和经营管理体系;(2)开发林地土壤修复、低效林改造、混交林种植等技术,提高林木单位面积碳蓄积量,增加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产出,带动林农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3)推动建设可计量、可核实、可交易的碳市场,打通碳交易链条,助力森林所有者或管理者参与到国内外的碳交易市 | 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可将土地资源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碳资产,为企业带来额外的经济收益,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通过提前布局林业碳汇项目,预见性地管理未来可能面临的碳排放成本上升风险,为公司在碳定价机制下保持竞争优势奠定基础。此外,通过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和管理,获得额外的经济收益,增加公司的盈利点。该项目还将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助力公司多元化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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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 ||||
紫外光吸收剂及其他化学品制备工艺研发 | 围绕紫外光吸收剂、燃油添加剂等关键原料国产化替代的技术需求,开展阿伏苯宗、天来施、PEA等精细化学品合成技术研究。 | 2024年新立项,目前处于前期资料查询、小试阶段。 | ①开发阿伏苯宗、天来施等紫外光吸收剂关键原料生产工艺与技术,实现进口替代。②开发PEA等燃油添加剂关键原料生产工艺及技术,实现进口替代。 | 发挥公司团队在化工合成领域的既有技术优势,研发关键化学品原料的国产化合成技术,打破国际垄断,降低产品成本并保障供应链安全。有望为公司在高端化学品生产行业开辟新赛道。 |
锂电池企业生产线NMP回收处理技术与装备开发 | NMP是锂电池生产过程的重要溶剂,在涂布烘干环节全部进入涂布废气。依托公司在废气净化、VOC处理技术开发和运行经验,开发NMP回收技术和处理装备,在降低VOC排放的同时回收锂电池企业废气中的NMP成分,实现循环利用。 | 2021年立项,计划2024年结项;目前聚焦于满足欧美更高标准设计要求,持续改进优化成套装备。 | 开发新型NMP回收处理技术与成套装备,实现锂电池生产过程的NMP回收利用,同时持续提高NMP回收率,降低VOC排放指标。以满足欧美安全、环保标准为目标,优化成套装备工艺和设计。 | 拓展公司环保成套装备在锂电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开发满足欧美安全、环保标准的环保装备设计,为锂电客户赴欧美建厂提供环保装备的保障。 |
以绿色共富为目标的农村污染治理与循环经济技术 | 针对农村污染物来源分散、成分复杂的特点和乡村预算资金不足等问题,探索以智慧化、数字化、循环资源化技术为支撑,通过将农村水环境治理技术和生态农业相结合,并利用农业产出覆盖农村污染治理成本,使乡村居民共享农村环境提升后的生态和经济红利。 | 2022年立项,计划于2024年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 (1)“共富河”:整合智慧化流水养殖、养殖尾水人工湿地生态治理技术和河道水质提升等多种技术,将生态农业和乡村水环境提升相结合,利用生态农业产出的经济效益覆盖环境提升的成本支出,为社会节约环境治理预算支出,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相统一。(2)“共富林”:将河道淤泥、果蔬垃圾、粪便及其他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资源化,生产土壤改良剂,提升农村林地肥力;同时对农村林地的杂树进行品种更新,种植高价值景观树种;利用景观树种销售效益贴补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费用,降低农村有机废物处理成本。 | 通过共富河与共富林技术示范推广,解决农村典型污染问题,将生态农业、景观林业产出相结合,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通过示范技术的推广,未来将为公司创造稳定的经济效益,并为公司打造良好的ESG口碑。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76 | 74 | 2.7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4.28% | 22.16% | 2.12%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21 | 20 | 5.00% |
硕士 | 11 | 11 | 0.00%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8 | 7 | 14.29% |
30~40岁 | 23 | 23 | 0.00%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24,231,052.81 | 19,638,107.30 | 20,978,569.0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7.83% | 5.36% | 6.35%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5,663,978.07 | 431,970,362.56 | -3.7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658,940.62 | 266,118,957.90 | -8.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005,037.45 | 165,851,404.66 | 3.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33,229.04 | 502,012,134.95 | -99.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549,579.11 | 593,412,330.83 | -87.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516,350.07 | -91,400,195.88 | 18.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8,732,075.47 | 1,450,000.00 | 60,502.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3,747,715.40 | 65,124,955.89 | 120.7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4,984,360.07 | -63,674,955.89 | 1,254.2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2,473,047.45 | 10,776,252.89 | 7,625.0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长1254.28%,主要系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增长7625.07%,主要系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2,229.04 | 0.01%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 否 |
资产减值 | 45,720.06 | 0.03%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7,000,000.00 | 4.32% | 主要系政府补助 | 否 |
营业外支出 | 2,766,705.21 | 1.71% | 主要系捐赠支出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7,408.47 | 0.00%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077,396,164.22 | 71.47% | 241,812,415.70 | 38.12% | 33.35% | 主要系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138,231,547.52 | 9.17% | 151,934,737.91 | 23.95% | -14.78% | |
合同资产 | 1,722,729.00 | 0.11% | 3,639,679.54 | 0.57% | -0.46% | |
存货 | 2,232,691.45 | 0.15% | 2,197,686.15 | 0.35% | -0.20% | |
固定资产 | 14,925,377.00 | 0.99% | 24,064,237.84 | 3.79% | -2.80% | |
在建工程 | 193,206,070.27 | 12.82% | 137,685,117.56 | 21.70% | -8.88% | |
使用权资产 | 2,926,464.81 | 0.19% | 4,111,673.91 | 0.65% | -0.46% | |
合同负债 | 1,916,976.77 | 0.13% | 0.13% | |||
租赁负债 | 1,303,617.82 | 0.09% | 1,658,647.19 | 0.26% | -0.17%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
2.衍生金融资产 | ||||||||
3.其他债权投资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金融资产小计 | |||||
投资性房地产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其他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上述合计 | 0.00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共3,994,017.32元货币资金受限,主要系保函保证金、ETC保证金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5,520,952.71 | 79,550,419.81 | -30.2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成套设备制造 | 自建 | 是 | 节能环保行业 | 2,273,920.35 | 15,573,520.58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12.00% | - | - |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 | - |
??
基地项目 |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至2025年1月15日。 | |||||||||||
研发中心 | 自建 | 是 | 节能环保行业 | 18,654,704.00 | 59,275,137.27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45.00% | - | - | 无 | - | - |
科创中心 | 自建 | 是 | 节能环保行业 | 27,450,862.81 | 111,215,946.87 | 自有资金 | 45.00% | - | - | 无 | - | - |
零星工程 | 自建 | 是 | 节能环保行业 | 7,141,465.55 | 7,141,465.55 | 自有资金 | - | - | - | 无 | - | - |
合计 | -- | -- | -- | 55,520,952.71 | 193,206,070.27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 |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92,260.00 | 85,653.60 | 5,473.68 | 5,473.68 | 0 | 0 | 0.00% | 80,179.92 | 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 0 |
合计 | -- | 92,260.00 | 85,653.60 | 5,473.68 | 5,473.68 | 0 | 0 | 0.00% | 80,179.92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公司首次公开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为92,260.00万元,扣除实际发行费用人民币6,606.40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53.6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已经投入募投项目5,473.6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计人民币81746.04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合计人民币1,566.12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15,829.47 | 15,829.47 | 875.37 | 875.37 | 5.53% | 2025年01月15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7,147.27 | 17,147.27 | 4,598.31 | 4,598.31 | 26.82% | 2024年12月09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 | -- | 32,976.74 | 32,976.74 | 5,473.68 | 5,473.68 | -- | -- | 0 | 0 | -- | -- |
??
项目小计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存放于专户 | 否 | 52,676.86 | 52,676.86 | 0 | 0.0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2,676.86 | 52,676.86 | 0 | 0 | -- | -- | 0 | 0 | -- | -- |
合计 | -- | 85,653.60 | 85,653.60 | 5,473.68 | 5,473.68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至2025年1月15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52,676.8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指定超募资金的其他用途,公司本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2,5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3,627,408.1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33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 | 不适用 |
??
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2,500.00万元。2、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污泥处理服务 | 20,000,000.00 | 58,420,926.90 | 49,439,151.06 | 100,000,097.98 | 40,796,306.74 | 35,509,408.1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2024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关键节点,国泰环保将秉持“绿色发展,创新引领”的核心理念,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着力深化污泥处理、装备制造与销售、水环境生态修复三大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并积极拓展新兴业务领域,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前瞻布局海外市场,在新机遇中发挥更大影响力。
1、深挖污泥处理主业,强化技术壁垒,稳固行业领导地位围绕“十四五”规划中污泥处理的低碳、资源化目标,公司持续优化其深度脱水与清洁焚烧核心技术,以经济效益高、节能减排及循环利用为特色,加大研发投入。聚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等战略要地,推动技术应用落地和市场化拓展,从技术领先走向市场份额领导,巩固并提升在污泥处理行业的领先地位。
同时,公司深化工艺协同效应研究,开发国际顶尖的污泥处理专用设备。在现有技术已超越国际竞品的经济与节能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全套设备智能化,力求实现全流程智能感知、动态工艺调整和效果反馈联动等功能一体化。
公司的长远愿景在于以低碳、能源转化及资源再生为核心,对标国际最高标准,突破国外技术限制,推动高端污泥处理装备国产化替代,构建达到甚至超越国际水平的污泥处理整体解决方案。
2、拓展核心技术延伸应用,加速发展新能源行业环保装备业务
公司将继续深化在锂电新能源配套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市场地位,瞄准锂电产业链上下游的节能环保和资源循环需求,加大定制化装备的研发力度,以适应愈发严格的环保标准和不断提升的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同时,着眼于全球资源分布与市场需求,逐步扩展至高效矿产开采、深加工以及伴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尤其是在非洲、东南亚等地区。持续关注并积极参与全球新能源产业发展,通过不断创新和优化产品线,助力锂电产业链实现绿色、可持续、资源循环型的发展。
凭借超越国际品牌的经济、节能低碳工艺技术,提升污泥处理装备智能化,实现全链条参数智能感应、自适应学习、工艺动态调校及效果联动反馈。以此推动污泥处理向低碳、能源转化及资源再生转变,打破技术垄断,推动高端污泥处理装备国产替代。
3、理念与模式创新,将生态修复工作向循环经济与碳汇领域深度拓展
在国家生态环境政策的引导下,我们借鉴EOD(Ecology-OrientedDevelopment,生态导向开发)等前沿模式,积极探索构建生态价值实现路径,使之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交融,并融入河湖碳中和理念及生态产品共享繁荣的战略框架。这一系列举措为生态环境修复的创新实践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与理论指导,旨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将生态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引擎。
顺应全球“双碳”浪潮,公司积极布局林业碳汇项目,正式涉足碳汇交易市场。通过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公司不仅推动自身运营走向更绿色、低碳的未来,也有力引领所在行业朝着低碳环保的方向稳步前行。
4、多元化产业技术革新,驱动企业实现新质生产力和绿色生产力的双重提升
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不仅在高端化学品国产化领域积极回应了国内对紫外光吸收剂、燃油添加剂等关键原料国产替代的迫切需求,同时也极大推动我国在这一关键技术领域的自主可控能力。同时,公司在技术创新上不断取得突破,特别是在超高效膜分离技术和高级氧化技术的研发上成效显著,成功提升了催化剂性能,优化了反应条件,并将这些先进技术与其他生产工艺进行了高效耦合,从而使工业化应用得以实现。针对国际客户需求,公司依据各国水管理具体情况,提供定制化、适应性强的解决方案。
放眼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于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势,以污泥处理服务、成套设备销售、水环境生态修复及新能源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与推广为前进的动力,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
力争将公司的核心技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并积极响应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助力我国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二)经营计划目标
2024年,公司将以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为契机,围绕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立足既有项目内生性增长和降本增效,保障既有项目业绩平稳增长2023年以来,随着城市工业经济和社会发展恢复,杭州、绍兴等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进水COD浓度等较往年有所提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需求较往年有所增加。公司杭州临江、七格、绍兴等现有项目,将积极做好提产降耗各项工作,为公司年度业绩平稳增长提供坚实的支撑。
、市场拓展与模式创新,加速新增业务落地公司将优化市场推广策略,强化区域合作模式,以成功运行的污泥深度脱水与清洁焚烧项目为样板,提升市场影响力,大力开拓长三角、渤海湾、粤港澳大湾区及成渝地区等重点区域的新建污泥处理项目。同时,针对采用传统热干化工艺的存量项目,公司将凭借技术在经济性、节能降碳、资源化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改造、委托运行、并购、股权合作、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接手并升级此类项目,显著降低运行成本,与客户共享增效与碳减排收益。
、技术延伸与行业融合,共享新兴产业增长红利公司将深化与锂电池、半导体、新材料等行业客户的交流合作,研发定制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及高值转化技术与成套设备。一方面,对标欧盟CE标准、美国UL标准等,加快完成NMP回收系统、电池箔压延生产过程资源回收系统等环保装备的技术升级,打破国际品牌垄断,推动环保设备销售业务,特别是海外市场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应对国内对关键化学品国产化的急切需求,推动自主技术进步,并在膜分离与高级氧化技术上取得突破,提升了工业化应用可行性,推动产业链升级。同时,面向国际市场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并紧跟“双碳”政策,布局林业碳汇项目,参与碳汇交易市场,以实际行动推动行业绿色发展。
、创新驱动,加大研发投入与人才建设公司将坚持技术创新,利用募集资金提升技术实力。一方面,持续优化现有技术、产品与服务,深化污泥深度脱水、脱水干泥资源化、河道生态修复等技术研究;另一方面,紧跟行业趋势,聚焦新技术研发与工艺改进,以推动产品创新与技术产业化,提升市场份额与品牌知名度。此外,公司计划整合研发资源,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与交流,将研发中心打造为新技术研发、成果应用及人才培养的高地。
、强化内控管理,提升精细化、高质量风险防控公司将严格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业务流程管理体系。着力加强原料采购、生产、财务、研发等环节的内控管理,强化生产与支持活动的协调,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优化流程管理逻辑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同时,关注差异化风险管理,确保企业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稳健运营。
(三)可能存在的风险
、新项目商业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近年来,前后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均发现我国多地存在污泥违规堆存、污泥非法填埋危害环境等乱象,公司顺应形势发展研发针对企业预处理污泥、市政管道泵站污泥(通沟污泥)及填埋、临时贮存污泥等不同种类污泥的处理技术,积极应对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等污泥来源的复杂性和热电焚烧、水泥利用等后续处置路径的多样性,公司技术具有普遍适应性。
公司在国内主要大中城市进行项目拓展,依托已有运营经验对新开拓项目进行污泥采样分析、药剂配方选定、装备集成或改造、工艺参数设定等确定针对性的项目实施方案。北京、上海、深圳、青岛、合肥、东莞等多个城市水务局、住建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已对公司代表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技术交流,表达了积极推进业务合作的意愿。但由于不同城市污水处理厂接收污水成分、处理工艺及排放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存在短期内处理成本较高、处理规模较小等情况,造成新项目商业效益未达预期。
??
、公司产品或服务被替代风险公司与客户达成合作后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原有合作关系。但是,若公司不能准确、及时地升级迭代更为有效的技术方案以适应客户及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将会导致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盈利能力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离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较为完整地知悉、掌握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体系,若上述人员离职,短期内可能影响公司污泥处理工艺调整的及时性、项目方案设计进度等,从而短期对公司运营项目成本控制、处理效果、新项目承接进度等经营情况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5月10日 | 同花顺路演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投资者 |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 详见2023年5月1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3-001)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否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地完善公司管理架构,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明确,召集、召开程序合规,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作出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运作规范。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的召集尽可能为各位股东提供参会便利,保证了各位股东能够平等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确保董事会能够规范、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担任。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以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独立董事人数占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比例均达到三分之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名,其中职工监事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通过参加相关培训,进一步学习并熟悉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自身的履职能力。监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召开。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为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披露和对外信息披露的制度和流程,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内部信息披露流程和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等有关事项。
(六)关于相关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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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和业务系统,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不存在依靠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目前公司没有以资产为各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产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地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等机构,相关机构及人员能够依法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拥有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配套部门,各部门已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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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独立情况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及辅助生产系统、采购和销售系统以及独立的研发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3年01月19日 | - |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1.57% | 2023年05月18日 | 2023年05月1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18《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0.00% | 2023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1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27《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陈 | 男 | 56 | 董事长 | 现 | 2020 | 2026 | 29,100,000 | 0 | 0 | 0 | 29,1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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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校 | 任 | 年06月18日 | 年06月19日 | |||||||||
李秀清 | 女 | 38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11月08日 | 2026年06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夏玉坤 | 男 | 56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6月18日 | 2026年06月19日 | 1,950,000 | 0 | 0 | 0 | 1,950,000 | - |
陈华琴 | 女 | 53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2020年06月18日 | 2026年06月19日 | 2,370,000 | 0 | 0 | 0 | 2,370,000 | - |
何建刚 | 男 | 56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0月26日 | 2026年06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刘翔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19日 | 2026年06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池仁勇 | 男 | 6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0月26日 | 2026年06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东升 | 男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0月26日 | 2026年06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刘晓松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0月26日 | 2026年06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俞洪春 | 男 | 5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0年06月18日 | 2026年06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何小瑜 | 男 | 54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0年05月25日 | 2026年06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何云龙 | 男 | 57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19日 | 2026年06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成 | 男 | 3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6月18日 | 2026年06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洪根惠 | 男 | 4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6月18日 | 2026年06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 |
沈家 | 男 | 34 | 副总经理、董 | 现任 | 2020年10 | 2026年06 | 300,000 | 0 | 0 | 0 | 3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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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 事会秘书 | 月10日 | 月19日 | |||||||||
王刚 | 男 | 53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6月18日 | 2023年06月19日 | 3,000,000 | 0 | 0 | 0 | 3,000,000 | - |
赵光明 | 男 | 56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0年06月18日 | 2023年06月19日 | 2,700,000 | 0 | 0 | 0 | 2,700,000 | - |
合计 | -- | -- | -- | -- | -- | -- | 39,420,000 | 0 | 0 | 0 | 39,42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刘翔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6月19日 |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刘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俞洪春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3年06月19日 | 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俞洪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
何云龙 | 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06月19日 | 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何云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王刚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6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刚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
赵光明 | 监事会主席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6月19日 |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赵光明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陈柏校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特聘教授、研究生导师,杭州G20国际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专家。1990年
月,毕业分配至杭州龙山化工厂,主要从事合成氨、联合制碱的工艺、技改、扩建工作;2000年
月,创办杭州金成化工有限公司,从事化工清洁生产工艺研发、化工原料、中间体的国内贸易与进出口;2001年
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并担任子公司绍兴泰谱执行董事;2009年
月起,先后投资创办杭州泰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国谱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从事中间体与环保化学品生产。
2)夏玉坤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3年9月至2006年9月,担任杭州富阳国裕管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09年1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真一监事;2020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泓源总经理。
3)陈华琴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1年7月至2014年5月,担任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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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经理;2011年
月至2014年
月,担任公司监事;2014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
月至今,担任上海旦源财务负责人;2017年
月至今,担任杭州民安监事;2019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4)何建刚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6年3月至2011年2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边防检查站副政委;2011年3月至2015年3月,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机场边检站政委;2015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今,担任杭州泓源监事;2020年7月至今,担任国泰环境监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5)刘翔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经济师。2015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铁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车仆汽车用品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车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今,担任空中互联(深圳)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鑫壬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车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刘备车急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邦帝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聚亨实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车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担任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李秀清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5年
月至今,任国泰建设董事;2011年
月至今,担任国泰世纪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
月至今,担任浙江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月至今,担任杭州荸荠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7)池仁勇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1994年9月至2012年2月,先后担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12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院长;2019年1月至今,担任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担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8)李东升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00年10月至2002年2月,担任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5月至2018年6月,担任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18年6月至今,担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晓松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6年
月至2017年
月,担任杭州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5年
月至2021年
月,担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
月至今,担任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月至今,担任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1)俞洪春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工程师。200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工程部经理;201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22年3月至今,担任杭州真一执行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何小瑜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2005年
月至2010年
月,先后担任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涂料部副部长;2010年
月至2013年
月,担任杭州泰谱技术中心主任兼技术部经理;2013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4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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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云龙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2018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生产部、工程部工程师。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夏玉坤、陈华琴、何建刚简历详见“(1)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1)副总经理王成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6年
月至今,担任上海旦源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
月至今,担任杭州民安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
月至今,担任湘湖研究院理事长。2021年
月至今,担任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
月至今,担任GUOTAIINNOVATIONPTE.LTD.、GUOTAINEWENERGYPTE.LTD.董事。
)副总经理洪根惠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高级工程师。2001年5月至2005年6月,担任杭州晨光化工有限公司PPR车间主任;2005年7月至2009年8月,担任杭州美一精密机电元件有限公司制造课课长;200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项目经理;2017年2月至今,担任杭州旦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家良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2019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秀清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5年12月01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李秀清为股东方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陈柏校 | 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2年08月01日 | 否 | |
陈柏校 | 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07月01日 | 否 | |
李秀清 | 国泰世纪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1年04月01日 | 否 | |
李秀清 | 国泰建设 | 董事 | 2003年08月01日 | 是 | |
李秀清 | 杭州荸荠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11月01日 | 否 | |
李秀清 | 浙江顺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05月01日 | 否 | |
夏玉坤 |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06月01日 | 否 | |
夏玉坤 | 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1月01日 | 否 |
??
刘翔 | 深圳铁茧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11月01日 | 否 | |
刘翔 | 深圳车仆汽车用品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年11月01日 | 否 | |
刘翔 | 深圳车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11月01日 | 否 | |
刘翔 | 空中互联(深圳)汽车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年12月01日 | 否 | |
刘翔 | 深圳市鑫壬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5年12月01日 | 否 | |
刘翔 | 深圳车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12月01日 | 否 | |
刘翔 | 深圳市刘备车急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6月01日 | 否 | |
刘翔 | 深圳市邦帝士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7月01日 | 否 | |
刘翔 | 深圳市聚亨实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01月01日 | 否 | |
刘翔 | 深圳车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12月01日 | 否 | |
刘翔 | 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01日 | 是 | |
陈华琴 | 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9月01日 | 否 | |
何建刚 | 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2月01日 | 否 | |
何建刚 | 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7月01日 | 否 | |
池仁勇 |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9月01日 | 是 | |
池仁勇 |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1月01日 | 是 | |
李东升 |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2018年06月01日 | 是 | |
刘晓松 | 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8年03月01日 | 是 | |
刘晓松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01日 | 是 | |
刘晓松 | 海宁风铸云端半导体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4月01日 | 是 | |
俞洪春 |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03月01日 | 否 | |
洪根惠 | 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02月01日 | 否 | |
王成 | 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07月01日 | 否 | |
王成 | 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09月01日 | 否 | |
王成 | 杭州市萧山区湘湖环境研究院 | 理事长 | 2020年11月01日 | 否 | |
王成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2月01日 | 否 | |
王成 | GUOTAIINNOVATIONPTE.LTD. | 董事 | 2023年12月5日 | 否 | |
王成 | GUOTAINEWENERGYPTE.LTD. | 董事 | 2023年12月12日 | 否 | |
沈家良 |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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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01日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成立考核小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前述人员的年度绩效工资,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等,按月发放,每年可调整一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职位标准及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柏校 | 男 | 56 | 董事长 | 现任 | 68.83 | 否 |
夏玉坤 | 男 | 56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63.83 | 否 |
陈华琴 | 女 | 53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现任 | 46.1 | 否 |
李秀清 | 女 | 3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刘翔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何建刚 | 男 | 56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37.38 | 否 |
李东升 | 男 | 5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79 | 否 |
刘晓松 | 男 | 5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79 | 否 |
池仁勇 | 男 | 6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79 | 否 |
俞洪春 | 男 | 59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48 | 否 |
何小瑜 | 男 | 54 | 监事 | 现任 | 34.15 | 否 |
何云龙 | 男 | 57 | 监事 | 现任 | 20.05 | 否 |
洪根惠 | 男 | 48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7.68 | 否 |
王成 | 男 | 3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1 | 否 |
沈家良 | 男 | 34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50.3 | 否 |
赵光明 | 男 | 53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0 | 是 |
王刚 | 男 | 56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合计 | -- | -- | -- | -- | 520.69 | --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1月04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3月24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4月25日 | 2023年04月2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06月01日 | 2023年06月02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06月19日 | 2023年06月19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08月23日 | 2023年08月2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2023年10月2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2月21日 | 2023年12月23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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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份回购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柏校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李秀清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夏玉坤 | 8 | 7 | 1 | 0 | 0 | 否 | 3 |
陈华琴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何建刚 | 8 | 8 | 0 | 0 | 0 | 否 | 3 |
刘翔 | 4 | 0 | 4 | 0 | 0 | 否 | 3 |
池仁勇 | 8 | 5 | 3 | 0 | 0 | 否 | 3 |
李东升 | 8 | 5 | 3 | 0 | 0 | 否 | 3 |
刘晓松 | 8 | 5 | 3 | 0 | 0 | 否 | 3 |
王刚(离任) | 4 | 0 | 4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积极建言献策,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规性,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陈柏校、夏玉坤、池仁勇 | 1 | 2023年12月01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拟进行海外投资的议案》 |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薪酬与考 | 刘晓松、池仁勇、 | 1 | 2023年04月14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 |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料进 | 无 | 无 |
??
核委员会 | 陈柏校 | 日 |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行了核查,最终审议同意相关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李东升、池仁勇、陈柏校 | 2 | 2023年04月14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提名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的议案》 |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2023年05月25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
审计委员会 | 刘晓松、李东升、陈柏校 | 4 | 2023年04月14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2023年08月13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
2023年10月13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
2023年12月11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就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沟通及讨论,并就相关材料进行了核查,最终审议同意相关议案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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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90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3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13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13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99 |
销售人员 | 9 |
技术人员 | 76 |
财务人员 | 10 |
行政人员 | 19 |
合计 | 31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6 |
本科 | 44 |
大专 | 37 |
其他 | 216 |
合计 | 313 |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体系管理规范,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保障企业持续稳步发展。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工资按月发放;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成立考核小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前述人员的年度绩效工资,并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确定。公司按照国家及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3、培训计划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研发技术团队的建设,通过自主培养、产学研合作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扩充技术研发队伍,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人才基础。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鼓励员工根据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参加进修和技术等级培训,并部分承担员工的培养进修费用。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积极开展优秀人才引进工作,逐步壮大研发技术队伍,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与长期发展打好人才基础,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公司积极推进与同济大学、浙江工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将前沿理论与工程化应用经验融合,提高公司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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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务外包情况□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较为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其他分红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1)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进行专题讨论,详细论证并说明理
??
由。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独立董事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公司应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该方案已于2023年6月1日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无调整。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80,000,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20,000,00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20,000,00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359,660,540.01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管理制度汇编》等一系列内部规范,并通过严厉的处罚制度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多渠道、全方位地落实。
)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用途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公司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期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
)治理层的参与程序
治理层的职责在公司的章程和政策中已经予以明确规定。治理层通过其自身的活动并在审计委员会的支持下,监督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内部、外部的审计工作和结果。治理层的职责还包括了监督用于复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政策和程序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公司由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作以及经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包括信息技术控制、信息管理人员以及财会人员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对收到的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报告都及时作出了适当处理。本公司秉承专业至上,共创双赢的经营理念,务实的经营风格,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切实做到与公司的控股股东“五独立”。公司已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相关会计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公司采用向个人分配控制职责的方法,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特定职能(包括交易授权)的授权机制,并确保每个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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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地了解报告关系和责任。为对授权使用情况进行有效控制及对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公司建立了预算控制制度,能较及时地按照情况的变化修改会计系统的控制政策。财务部门通过各种措施较合理地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较合理地保证交易和事项能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地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7)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2)风险评估过程公司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整体目标,并辅以具体策略和业务流程层面的计划将企业经营目标明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公司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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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与沟通公司为向管理层及时有效地提供业绩报告建立了强大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地履行赋予的职责。公司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公司针对可疑的不恰当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组织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
(4)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对预算、利润、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等。
)交易授权控制:明确了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相关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经济业务。
)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等),并且将记录同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公司已制定了较为严格的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在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等方面做了较多的工作。
(
)控制的监督
公司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同时一方面建立各种机制使相关人员在履行正常岗位职责时,能够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证据;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沟通来证实内部产生的信息或者指出存在的问题。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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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①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②重要缺陷: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③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①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②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反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偏离预算;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③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2.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5% | 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的2.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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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国泰环保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24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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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具备能耗低、碳排放少的优势。公司污泥深度脱水技术可在常温低压、低能耗条件下将多种污泥的含水率降至45%左右或以下,跨越污泥粘滞区,满足后续焚烧、水泥生产利用等多元化处置利用要求。与同样适用于焚烧处置的“机械脱水+热干化”两段式技术相比,公司污泥深度脱水全过程能量消耗较低:市场常用的“机械脱水+热干化”两段式技术分离单位水分的能耗为3,200~3,500kJ/kgH
O,运用公司技术的能耗低于100kJ/kgH
O,节能达90%以上。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重视ESG体系的建设,在追求业绩、提升质量的同时,贯彻落实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的各项要求,不断推进公司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将ESG理念融入日常经营活动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落实环保理念,提升公司治理质量,实现公司社会价值。
(一)在股东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并完善了各项股东权益保护制度,并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做好信息沟通,保障股东和各位董事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与控制体系,提高各项工作的规范性,保证各项经营成果和公司福利与股东共享。
(二)职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发展”的人才理念,重视对员工的培养,充分尊重员工的价值和愿望,维护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员工权益。公司不断建立和完善员工录用、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人才发展等方面的管理体系,为员工提供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并针对不同岗位开展多项培训计划,丰富员工的知识结构和管理经验,促进员工和公司协同发展与成长。
(三)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方面。公司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和客户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估体系,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共同构筑互利互信的合作平台。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多维度收集客户需求与反馈,持续进行技术与产品创新、完善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
(四)安全生产与产品质量方面。公司实行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原则,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公司设立了专职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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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公司根据国家环保法律、地区环保政策要求,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进行工艺控制和生产管理,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评和环保验收的各项要求,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做好环境信息公示。同时,公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公司专业从事污泥处理及水环境生态修复,所在行业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鼓励类节能环保产业。公司创新性地研发了污泥结合水转化、稳定化、改性专用调理药剂及污泥调理工艺、成套装备,多源污泥深度脱水与多元化处置利用系列技术实现了污泥脱水、清洁焚烧处置全过程对外输出清洁能源,契合国家“双碳”政策导向,为污水处理行业碳减排提供技术支持,开创了一条绿色、经济、装备国产化的污泥处理处置新途径。公司目前承担了杭州、绍兴、上海等多个城市污泥处理项目建设与运行,以生态文明新理念为引领,科技赋能,实践自身社会价值,展现公司社会担当。
(六)社会公益方面。公司发展源于社会,回报社会是公司应尽的责任。在兼顾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利益的情况下,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将追求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有机的有机融合。一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经营和纳税,努力发展就业岗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和履行社会责任。其中为支持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帮助孤儿、流浪儿、辍学学生、失足少年儿童及有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我司自愿无偿向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捐赠贰拾万元人民币;为支持浙江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我司自愿向浙江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伍佰万元,从2023年至2025年分叁年支付,设立“浙江工业大学国泰环保教育发展基金”,用于浙江工业大学科学研究、学院发展以及其它学校教育事业等方面。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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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柏校 | 股份锁定的承诺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柏校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5)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6)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 | 2023年04月04日 | 2026年10月4日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吕炜 | 股份锁定的承诺 | 实际控制人吕炜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 2023年04月04日 | 2026年10月4日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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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人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徐荣敏、章青燕、汪小知 | 股份锁定的承诺 | 股东徐荣敏、章青燕、汪小知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3)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4月04日 | 2024年4月3日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广发乾和、永通投资、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 | 股份锁定的承诺 | 广发乾和、永通投资、金沙江联合、中新博通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4月04日 | 2024年4月3日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国泰建设、文信实业 | 股份锁定的承诺 | 国泰建设、文信实业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23年04月04日 | 2024年10月4日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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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赵光明 | 股份锁定的承诺 | 赵光明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 | 2023年04月04日 | 2024年4月3日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王刚、沈家良、夏玉坤、李秀清 | 股份锁定的承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刚、沈家良、夏玉坤、李秀清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 | 2023年04月04日 | 2024年10月4日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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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华琴 | 股份锁定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柏校的亲属,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担任董事、财务负责人的股东陈华琴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如大宗交易、集合竞价等)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如确定减持股份的,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信息披露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 | 2023年04月04日 | 2026年10月4日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夏玉坤、陈华琴、何建刚、王刚、李秀清、王成、洪根惠、沈家良)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相关措施作出如下承诺: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除不可抗力、第三方恶意炒作等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之外,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若因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需作相应调整,下同),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股价稳定措施采取如下顺序与方式:(1)公司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措施如下:①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②公司应当在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区间、价格区间、实施期限等内容)。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⑤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 | 2023年04月04日 | 2026年4月3日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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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 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措施与承诺如下:(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3年04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柏校、吕炜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 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措施与承诺如下:(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3年04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柏校、夏玉坤、陈华琴、何建刚、王刚、李秀清、池仁勇、李东升、刘晓松、赵光明、何小瑜、俞洪春、王成、洪根惠、沈家良)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回购的措施与承诺如下:(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23年04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对欺诈发行上 | 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以欺 | 2023年04月04 | 长期 | 正常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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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2)公司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等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3)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买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实施前述股份买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日 | 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柏校、吕炜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事项如下:(1)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发行条件,申请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申报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况。(2)公司所报送的注册申请文件和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财务造假、利润操纵或者有意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等骗取发行注册的行为。(3)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买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实施前述股份买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023年04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将通过设立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等方式对募集资金及其使用进行管理。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能有效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草案)》《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 2023年04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事项如下:(1)承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023年04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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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时所作承诺 | 报的措施及承诺 |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将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柏校、夏玉坤、陈华琴、何建刚、王刚、李秀清、池仁勇、李东升、刘晓松、赵光明、何小瑜、俞洪春、王成、洪根惠、沈家良)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事项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将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或修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将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3年04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承诺:(1)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实施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3)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4月04日 | 2026年4月3日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柏校、吕炜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承诺: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含上市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2023年04月04日 | 2026年4月3日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 依法承担 |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3年04 | 长期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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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赔偿责任的承诺 |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4〕163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机构没有过错的除外。 | 月04日 | 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全体股东、董监高(陈柏校、夏玉坤、陈华琴、何建刚、王刚、李秀清、池仁勇、李东升、刘晓松、赵光明、何小瑜、俞洪春、王成、洪根惠、沈家良) | 关于履行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 | (1)公司的承诺①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②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③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定、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定、决定。④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⑤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全体股东、董监高的承诺①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②如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③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将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④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3年04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柏校、吕炜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下同)未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经营主体,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也未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接或间接)。(2)本人保证及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或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保 | 2023年04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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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3)如本人拟出售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它资产、业务或权益,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4)本人将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向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公司及其子公司未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导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及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本人将终止从事该业务,或由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该业务所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6)本人将不会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7)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8)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刚、国泰建设、文信实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陈柏校、夏玉坤、陈华琴、何建刚、王刚、李秀清、池仁勇、李东升、刘晓松、赵光明、何小瑜、俞洪春、王成、洪根惠、沈家良) | 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吕炜夫妇,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刚、国泰建设、文信实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董事的权利;(2)在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资金,也不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本人/本企业、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人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在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②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④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⑤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⑥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2023年04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 |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承诺: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 | 2023年04月0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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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时所作承诺 | 的承诺 |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4、本公司不存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所述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5、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国信证券-兴业银行-国信证券国泰环保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的承诺 | 国泰环保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战略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国泰环保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 2023年04月04日 | 2024年4月3日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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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9.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许安平、蔡季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5、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为
21.2
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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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 |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 水电费、工程款 | 公开招标 | 市场价 | 3,049.31 | 100.00% | 3,354.96 | 否 | 转账 | 3,049.31万元 | 2023年12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建筑用材 | 公允价值 | 市场价 | 138.17 | 35.15% | 138.17 | 否 | 转账 | 138.17万元 | 2023年12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王成担任董事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环保设备 | 公允价值 | 市场价 | 254.87 | 64.85% | 0 | 否 | 转账 | 254.87万元 |
??
的公司 |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 | 关联租赁 | 房屋建筑物租赁 | 公允价值 | 市场价 | 47.62 | 91.65% | 47.62 | 否 | 转账 | 47.62万元 | 2023年12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王成担任董事的公司 | 关联租赁 | 房屋建筑物租赁 | 公允价值 | 市场价 | 4.34 | 8.35% | 0 | 否 | 转账 | 4.34万元 | ||
合计 | -- | -- | 3,494.31 | -- | 3,540.75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适用?不适用
??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 | 0 | 0 | 0 |
合计 | 200 | 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委托贷款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000 | 100.00% | 2,932,306 | -932,306 | 2,000,000 | 62,000,000 | 77.5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114 | -2,114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0,000,000 | 100.00% | 2,928,913 | -928,913 | 2,000,000 | 62,000,000 | 77.5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3,800,000 | 23.00% | 2,927,053 | -927,053 | 2,000,000 | 15,800,000 | 19.7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6,200,000 | 77.00% | 1,860 | -1,860 | 46,200,000 | 57.75% | |||
4、外资持股 | 1,279 | -1,279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279 | -1,279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17,067,694 | 932,306 | 18,000,000 | 18,000,000 | 22.5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0% | 17,067,694 | 932,306 | 18,000,000 | 18,000,000 | 22.5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0,000,000 | 1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80,0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从60,000,000股变更为80,000,000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
会,分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全部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登记数量为80,000,000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陈柏校 | 29,100,000 | 29,1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6年10月4日 | ||
国泰建设 | 6,000,000 | 6,0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10月4日 | ||
文信实业 | 3,769,560 | 3,769,56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10月4日 | ||
王刚 | 3,000,000 | 3,0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10月4日 | ||
吕炜 | 3,000,000 | 3,0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6年10月4日 | ||
赵光明 | 2,700,000 | 2,7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4月4日 | ||
陈华琴 | 2,370,000 | 2,37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6年10月4日 | ||
章青燕 | 2,280,000 | 2,28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4月4日 | ||
夏玉坤 | 1,950,000 | 1,95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10月4日 | ||
金沙江联合 | 1,500,000 | 1,5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4月4日 | ||
永通投资 | 1,200,000 | 1,2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4月4日 | ||
广发乾和 | 1,200,000 | 1,2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4月4日 | ||
徐荣敏 | 1,200,000 | 1,2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4月4日 | ||
沈家良 | 300,000 | 3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10月4日 | ||
汪小知 | 300,000 | 3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4月4日 | ||
中新博通 | 130,440 | 130,44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4年4月4日 | ||
国信证券-兴业银行-国信证券国泰环保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2,000,000 | 0 | 2,000,000 | 国泰环保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4年4月4日 |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 0 | 932,306 | 932,306 | 0 |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于2023年10月9日流通上市 | 2023年10月9日 |
合计 | 60,000,000 | 2,932,306 | 932,306 | 62,000,000 |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国泰环保 | 2023年03月24日 | 46.13元/股 | 20,000,000 | 2023年04月04日 | 17,067,694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2023年04月03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3元,并于2023年4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从60,000,000股变更为80,000,000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71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03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 | 报告期内增 | 持有有限售 | 持有无限售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
??
质 | 持股数量 | 减变动情况 | 条件的股份数量 | 条件的股份数量 | 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柏校 | 境内自然人 | 36.38% | 29,100,000 | 0 | 29,100,000 | 0 | 不适用 | 0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50% | 6,000,000 | 0 | 6,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江西文信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1% | 3,769,560 | 0 | 3,769,560 | 0 | 不适用 | 0 |
王刚 | 境内自然人 | 3.75% | 3,000,000 | 0 | 3,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吕炜 | 境内自然人 | 3.75% | 3,000,000 | 0 | 3,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赵光明 | 境内自然人 | 3.38% | 2,700,000 | 0 | 2,700,000 | 0 | 不适用 | 0 |
陈华琴 | 境内自然人 | 2.96% | 2,370,000 | 0 | 2,370,000 | 0 | 不适用 | 0 |
章青燕 | 境内自然人 | 2.85% | 2,280,000 | 0 | 2,280,000 | 0 | 不适用 | 0 |
国信证券-兴业银行-国信证券国泰环保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5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夏玉坤 | 境内自然人 | 2.44% | 1,950,000 | 0 | 1,950,000 | 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国信证券-兴业银行-国信证券国泰环保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因配售新股成为公司前
名股东,锁定期为
个月,于2024年
月
日解除限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陈柏校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柏校与吕炜系夫妻关系,陈柏校、吕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柏校与陈华琴系兄妹关系。王刚直接持有文信实业90%的股权,王刚及其配偶通过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文信实业10%的股权。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UBSAG | 291,856 | 人民币普通股 | 291,85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7,4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499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1,4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448 |
倪条娟 | 15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900 |
??
戚来法 | 13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800 |
杭州欣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8,000 |
杭州天虹贸易有限公司 | 13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000 |
金群英 | 1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000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123,7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758 |
戚晓涛 | 122,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9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柏校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现任董事长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陈柏校 | 本人 | 中国 | 否 |
吕炜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陈柏校现任公司董事长,吕炜未在公司任职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2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天健审〔2024〕322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许安平、蔡季 |
审计报告正文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泰环保公司2023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国泰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二)及附注五(二)1。
国泰环保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提供污泥处理服务、生产销售成套环保设备和提供水环境生态修复服务。2023年度,国泰环保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9,479,702.30元,其中污泥处理服务业务、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和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的营业收入为分别为人民币265,976,050.80元、10,947,095.19元和32,057,933.19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85.94%、
3.54%和10.36%。
国泰环保公司的污泥处理服务业务和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技术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国泰环保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国泰环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2.审计应对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按月度、客户、项目等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
)对于污泥处理服务和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技术服务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结算单、水质月度考核表等;对于成套设备销售收入和水环境生态环境修复中的工程服务,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验收单等;
(
)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测试管理层对履约进度和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及五(一)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泰环保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47,330,927.35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9,099,379.83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8,231,547.52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912,810.00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190,081.00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722,729.00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了解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
)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检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
)检查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国泰环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国泰环保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国泰环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国泰环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国泰环保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国泰环保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许安平
??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蔡季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77,396,164.22 | 241,812,415.7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6,450.00 | 6,710,772.35 |
应收账款 | 138,231,547.52 | 151,934,737.9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823,781.47 | 1,347,336.6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533,913.51 | 15,556,464.9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232,691.45 | 2,197,686.15 |
合同资产 | 1,722,729.00 | 3,639,679.5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524,105.86 | 10,163,476.70 |
流动资产合计 | 1,241,551,383.03 | 433,362,569.9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000,000.00 | 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925,377.00 | 24,064,237.84 |
在建工程 | 193,206,070.27 | 137,685,117.5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926,464.81 | 4,111,673.91 |
无形资产 | 28,174,641.21 | 28,917,340.2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28,384.2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52,091.27 | 1,550,749.7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5,884,644.56 | 201,057,503.65 |
资产总计 | 1,507,436,027.59 | 634,420,073.5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3,365,969.57 | 36,013,584.6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16,976.7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809,777.49 | 10,673,149.51 |
应交税费 | 5,872,288.53 | 11,218,462.43 |
其他应付款 | 1,955,336.66 | 1,401,128.8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32,897.54 | 1,788,961.15 |
其他流动负债 | 16,513.76 |
??
流动负债合计 | 58,069,760.32 | 61,095,286.5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303,617.82 | 1,658,647.19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734.05 | 162,524.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22,351.87 | 1,821,172.00 |
负债合计 | 59,392,112.19 | 62,916,458.5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0,000,000.00 | 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94,933,335.17 | 58,397,305.7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0,000,000.00 | 30,000,0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20,278,765.98 | 411,710,956.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35,212,101.15 | 560,108,262.43 |
少数股东权益 | 12,831,814.25 | 11,395,352.6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48,043,915.40 | 571,503,615.0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07,436,027.59 | 634,420,073.56 |
法定代表人:陈柏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华琴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39,311,728.30 | 209,129,876.1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6,450.00 | 6,710,772.35 |
应收账款 | 102,045,028.27 | 120,559,638.0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66,351.24 | 756,803.64 |
其他应收款 | 466,064,556.17 | 148,846,039.8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818,311.65 | 1,492,800.15 |
合同资产 | 1,629,333.00 | 3,531,788.0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09,615.1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13,131,373.79 | 491,027,718.2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85,199,500.00 | 85,199,5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403,421.93 | 5,043,989.71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02,825.23 | 1,963,705.70 |
无形资产 | 65,752.15 | 128,309.7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14,141.96 | 1,018,195.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6,885,641.27 | 93,353,700.27 |
资产总计 | 1,430,017,015.06 | 584,381,418.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5,104,559.34 | 40,657,264.9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3,486.24 | |
应付职工薪酬 | 8,784,709.30 | 7,711,949.12 |
应交税费 | 2,879,158.88 | 9,006,109.67 |
其他应付款 | 1,679,894.83 | 52,688,012.2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2,137.22 | 551,169.24 |
其他流动负债 | 16,513.76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240,459.57 | 110,614,505.1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88,658.29 | 1,326,457.7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016.8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88,658.29 | 1,398,474.58 |
负债合计 | 50,229,117.86 | 112,012,979.7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0,000,000.00 | 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0,127,357.19 | 63,591,327.7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0,000,000.00 | 30,000,000.00 |
未分配利润 | 359,660,540.01 | 318,777,111.0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79,787,897.20 | 472,368,438.7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30,017,015.06 | 584,381,418.5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09,479,702.30 | 366,323,146.52 |
其中:营业收入 | 309,479,702.30 | 366,323,146.5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1,442,872.73 | 204,477,741.33 |
其中:营业成本 | 128,333,260.71 | 174,582,216.5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258,149.55 | 2,087,788.69 |
销售费用 | 2,672,479.03 | 2,823,706.23 |
管理费用 | 27,391,626.00 | 18,487,898.49 |
研发费用 | 24,231,052.81 | 19,638,107.30 |
财务费用 | -23,443,695.37 | -13,141,975.94 |
其中:利息费用 | 184,840.47 | 149,917.16 |
利息收入 | 23,644,881.68 | 13,309,670.56 |
加:其他收益 | 10,755,737.06 | 14,827,129.0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229.04 | 600,581.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67,228.75 | -2,806,118.8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5,720.06 | 492,115.6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08.47 | 160,632.0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7,990,695.45 | 175,119,744.60 |
加:营业外收入 | 7,000,000.00 | 230,165.89 |
减:营业外支出 | 2,766,705.21 | 625.3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2,223,990.24 | 175,349,285.11 |
减:所得税费用 | 19,769,719.33 | 23,923,370.0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454,270.91 | 151,425,915.0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454,270.91 | 151,425,915.0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8,567,809.29 | 148,191,612.91 |
2.少数股东损益 | 3,886,461.62 | 3,234,302.1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2,454,270.91 | 151,425,915.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8,567,809.29 | 148,191,612.9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86,461.62 | 3,234,302.1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85 | 2.4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85 | 2.4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法定代表人:陈柏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华琴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雅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05,883,456.30 | 277,608,823.75 |
减:营业成本 | 92,324,747.65 | 125,788,070.53 |
税金及附加 | 1,459,241.93 | 1,661,129.44 |
销售费用 | 2,224,225.41 | 2,070,922.72 |
管理费用 | 19,425,192.61 | 10,562,597.15 |
研发费用 | 17,990,815.12 | 15,467,908.93 |
财务费用 | -15,492,565.56 | -13,037,287.39 |
其中:利息费用 | 89,499.23 | 80,094.64 |
利息收入 | 15,585,709.17 | 13,123,826.71 |
加:其他收益 | 8,825,321.62 | 13,349,746.9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550,000.00 | 15,600,581.5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5,987.69 | -2,046,176.2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9,085.56 | 495,878.6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08.47 | 160,632.0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9,337,627.10 | 162,656,145.41 |
加:营业外收入 | 7,000,000.00 | 230,165.89 |
减:营业外支出 | 2,761,590.2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3,576,036.86 | 162,886,311.30 |
减:所得税费用 | 12,692,607.88 | 20,467,067.5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0,883,428.98 | 142,419,243.7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0,883,428.98 | 142,419,243.7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0,883,428.98 | 142,419,243.7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8,069,755.18 | 404,392,671.4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105,007.19 | 6,296,879.8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489,215.70 | 21,280,811.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5,663,978.07 | 431,970,362.5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3,054,888.35 | 148,438,834.5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221,995.54 | 51,944,301.8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5,057,404.14 | 39,148,863.9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324,652.59 | 26,586,957.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658,940.62 | 266,118,957.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005,037.45 | 165,851,404.6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 | 50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229.04 | 600,581.5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000.00 | 20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1,553.4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33,229.04 | 502,012,134.9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9,549,579.11 | 93,412,330.8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000,000.00 | 50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549,579.11 | 593,412,330.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516,350.07 | -91,400,195.8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8,732,075.47 | 1,45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1,450,000.00 |
??
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8,732,075.47 | 1,45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2,450,000.00 | 60,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4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297,715.40 | 5,124,955.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3,747,715.40 | 65,124,955.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4,984,360.07 | -63,674,955.8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2,473,047.45 | 10,776,252.8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0,929,099.45 | 230,152,846.5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3,402,146.90 | 240,929,099.4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1,956,745.83 | 307,470,628.3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577,563.73 | 5,165,409.7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902,243.94 | 115,061,841.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7,436,553.50 | 427,697,879.2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9,192,688.66 | 121,698,713.7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320,337.58 | 37,377,443.9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018,339.27 | 31,852,813.3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8,568,865.87 | 166,847,223.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5,100,231.38 | 357,776,194.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663,677.88 | 69,921,684.6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2,550,000.00 | 15,600,581.5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000.00 | 200,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11,553.4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571,000.00 | 517,012,134.9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32,381.42 | 1,513,391.2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 | 502,05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32,381.42 | 503,563,391.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238,618.58 | 13,448,743.6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8,732,075.4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8,732,075.4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20,000,000.00 | 60,000,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88,545.99 | 3,281,799.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988,545.99 | 63,281,799.2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8,743,529.48 | -63,281,799.2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7,318,470.18 | 20,088,629.1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9,067,641.11 | 188,979,012.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6,386,111.29 | 209,067,641.1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58,397,305.74 | 30,000,000.00 | 411,710,956.69 | 560,108,262.43 | 11,395,352.63 | 571,503,615.0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 | 58,397,305.74 | 30,000,000.00 | 411,710,956.69 | 560,108,262.43 | 11,395,352.63 | 571,503,615.0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00 | 836,536,029.43 | 10,000,000.00 | 8,567,809.29 | 875,103,838.72 | 1,436,461.62 | 876,540,300.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8,567,809.29 | 138,567,809.29 | 3,886,461.62 | 142,454,270.9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 20,000,000.00 | 836,536,029.43 | 856,536,029.43 | 856,536,029.43 |
???
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0 | 836,536,029.43 | 856,536,029.43 | 856,536,029.4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000,000.00 | -130,000,000.00 | -120,000,000.00 | -2,450,000.00 | -122,45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2,450,000.00 | -122,45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 |
???
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894,933,335.17 | 40,000,000.00 | 420,278,765.98 | 1,435,212,101.15 | 12,831,814.25 | 1,448,043,915.4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58,397,305.74 | 30,000,000.00 | 323,519,343.78 | 471,916,649.52 | 6,711,050.52 | 478,627,700.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 | 58,397,305.74 | 30,000,000.00 | 323,519,343.78 | 471,916,649.52 | 6,711,050.52 | 478,627,700.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8,191,612.91 | 88,191,612.91 | 4,684,302.11 | 92,875,915.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8,191,612.91 | 148,191,612.91 | 3,234,302.11 | 151,425,915.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50,000.00 | 1,4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50,000.00 | 1,4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58,397,305.74 | 30,000,000.00 | 411,710,956.69 | 560,108,262.43 | 11,395,352.63 | 571,503,615.0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63,591,327.76 | 30,000,000.00 | 318,777,111.03 | 472,368,438.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 |
???
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 | 63,591,327.76 | 30,000,000.00 | 318,777,111.03 | 472,368,438.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00 | 836,536,029.43 | 10,000,000.00 | 40,883,428.98 | 907,419,458.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0,883,428.98 | 170,883,428.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00 | 836,536,029.43 | 856,536,029.4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00 | 836,536,029.43 | 856,536,029.4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000,000.00 | -13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900,127,357.19 | 40,000,000.00 | 359,660,540.01 | 1,379,787,897.2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63,591,327.76 | 30,000,000.00 | 236,357,867.29 | 389,949,195.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000,000.00 | 63,591,327.76 | 30,000,000.00 | 236,357,867.29 | 389,949,195.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419,243.74 | 82,419,243.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2,419,243.74 | 142,419,243.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000,000.00 | 63,591,327.76 | 30,000,000.00 | 318,777,111.03 | 472,368,438.79 |
???
三、公司基本情况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杭州国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730325819L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000万元,股份总数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9,489,56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0,510,44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4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污泥处理、水环境生态修复等环保技术及环保设备的研发和销售。产品销售主要为:污泥环保设备、锂电环保设备;提供的服务主要为:污泥处理、水环境生态修复。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2024年
月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3、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认定为重要。 |
重要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超过集团总资产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公司将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确定为重要的承诺事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控制的判断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无
11、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应收票据
详见本节五、13应收账款之说明。
13、应收账款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注1]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
???
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注2]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注2]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未到期质保金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注1]应收票据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以及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其余银行及财务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注2]系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企业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节五、13应收账款之说明。
15、其他应收款
详见本节五、
应收账款之说明。
16、合同资产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8、持有待售资产
无
19、债权投资无20、其他债权投资无
21、长期应收款无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
???
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
???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2)合并财务报表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房屋及建筑物初步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
专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运输工具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其他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6、借款费用
无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管理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 | 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30-50年 | 法定使用权 | 年限平均法 |
管理软件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年限平均法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30、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
32、合同负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无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
???
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1)按时点确认的收入公司销售成套污泥环保设备,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商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公司提供水环境生态环境修复中的工程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及服务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及服务,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
2)按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
公司提供污泥处理服务、水环境生态修复中的技术服务等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不适用
38、合同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无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1.公司自2022年起已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注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注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1)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公司提供污泥处理服务收入,七格项目适用13%税率,其余项目适用6%的税率,销售设备收入按照13%的税率计缴,水环境生态修复中工程收入按照9%的税率计缴,技术服务收入按6%的税率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公司及子公司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提供污泥处理服务享受该优惠政策。
2.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33300364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2023-2025年度,公司2023年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省2021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子公司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的GR202133006230《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2021-2023年度,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33300371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2023-2025年度。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2023年度的公共污水处理服务收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期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和公共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减半征收的条件,以最优税负率选择公共污水处理服务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子公司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子公司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适用上述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子公司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满足相关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条件,本期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6.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
???
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
月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公司及下属企业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相关优惠政策。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2,152.75 | 23,528.09 |
银行存款 | 1,076,541,930.22 | 240,905,571.36 |
其他货币资金 | 822,081.25 | 883,316.25 |
合计 | 1,077,396,164.22 | 241,812,415.70 |
其他说明:
(1)期末银行存款中含未到期应收利息3,171,936.07元。
(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系为开立保函存入保证金816,581.25元,银行ETC冻结金额5,500.00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6,450.00 | 6,710,772.35 |
???
合计 | 86,450.00 | 6,710,772.3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91,000.00 | 100.00% | 4,550.00 | 5.00% | 86,450.00 | 6,951,622.35 | 100.00% | 240,850.00 | 3.46% | 6,710,772.35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91,000.00 | 100.00% | 4,550.00 | 5.00% | 86,450.00 | 6,951,622.35 | 100.00% | 240,850.00 | 3.46% | 6,710,772.35 |
合计 | 91,000.00 | 100.00% | 4,550.00 | 5.00% | 86,450.00 | 6,951,622.35 | 100.00% | 240,850.00 | 3.46% | 6,710,772.3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55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000.00 | 4,550.00 | 5.00% |
合计 | 91,000.00 | 4,55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0,850.00 | -236,300.00 | 4,550.00 | |||
合计 | 240,850.00 | -236,300.00 | 4,55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9,230,116.28 | 152,487,738.31 |
1至2年 | 26,764,346.47 | 7,741,262.80 |
2至3年 | 1,162,964.60 | 87,500.00 |
3年以上 | 173,500.00 | 86,000.00 |
3至4年 | 87,500.00 | 86,000.00 |
4至5年 | 86,000.00 | |
合计 | 147,330,927.35 | 160,402,501.1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 | 147,330,927.35 | 100.00% | 9,099,379.83 | 6.18% | 138,231,547.52 | 160,402,501.11 | 100.00% | 8,467,763.20 | 5.28% | 151,934,737.91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项 | 147,330,927.35 | 100.00% | 9,099,379.83 | 6.18% | 138,231,547.52 | 160,402,501.11 | 100.00% | 8,467,763.20 | 5.28% | 151,934,737.91 |
合计 | 147,330,927.35 | 100.00% | 9,099,379.83 | 6.18% | 138,231,547.52 | 160,402,501.11 | 100.00% | 8,467,763.20 | 5.28% | 151,934,737.9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099,379.8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9,230,116.28 | 5,961,505.80 | 5.00% |
1-2年 | 26,764,346.47 | 2,676,434.65 | 10.00% |
2-3年 | 1,162,964.60 | 348,889.38 | 30.00% |
3-4年 | 87,500.00 | 43,750.00 | 50.00% |
4-5年 | 86,000.00 | 68,800.00 | 80.00% |
合计 | 147,330,927.35 | 9,099,379.8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67,763.20 | 631,616.63 | 9,099,379.83 | |||
合计 | 8,467,763.20 | 631,616.63 | 9,099,379.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8,297,925.32 | 38,297,925.32 | 25.66% | 2,366,897.01 | |
客户二 | 29,931,340.81 | 29,931,340.81 | 20.06% | 1,496,567.04 | |
客户三 | 16,289,806.29 | 16,289,806.29 | 10.91% | 814,490.31 | |
客户四 | 16,155,291.44 | 16,155,291.44 | 10.82% | 1,042,832.27 | |
客户五 | 9,190,650.26 | 9,190,650.26 | 6.16% | 767,926.63 | |
合计 | 109,865,014.12 | 109,865,014.12 | 73.61% | 6,488,713.26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1,912,810.00 | 190,081.00 | 1,722,729.00 | 3,875,480.60 | 235,801.06 | 3,639,679.54 |
合计 | 1,912,810.00 | 190,081.00 | 1,722,729.00 | 3,875,480.60 | 235,801.06 | 3,639,679.54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 | 1,912,81 | 100.00% | 190,081. | 9.94% | 1,722,72 | 3,875,48 | 100.00% | 235,801. | 6.08% | 3,639,67 |
???
计提坏账准备 | 0.00 | 00 | 9.00 | 0.60 | 06 | 9.54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912,810.00 | 100.00% | 190,081.00 | 9.94% | 1,722,729.00 | 3,875,480.60 | 100.00% | 235,801.06 | 6.08% | 3,639,679.54 |
合计 | 1,912,810.00 | 100.00% | 190,081.00 | 9.94% | 1,722,729.00 | 3,875,480.60 | 100.00% | 235,801.06 | 6.08% | 3,639,679.5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0,081.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912,810.00 | 190,081.00 | 9.94% |
合计 | 1,912,810.00 | 190,081.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45,720.06 | |||
合计 | -45,720.06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1,533,913.51 | 15,556,464.91 |
合计 | 11,533,913.51 | 15,556,464.91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2,075,818.48 | 10,962,971.10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979,013.02 | 2,968,878.93 |
中介费用 | 2,661,320.75 |
???
其他 | 12,300.00 | |
合计 | 13,054,831.50 | 16,605,470.7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616,691.08 | 14,665,024.68 |
1至2年 | 8,363,910.00 | 985,501.26 |
2至3年 | 231,285.58 | 814,974.84 |
3年以上 | 842,944.84 | 139,970.00 |
3至4年 | 705,374.84 | 37,400.00 |
4至5年 | 35,000.00 | 570.00 |
5年以上 | 102,570.00 | 102,000.00 |
合计 | 13,054,831.50 | 16,605,470.7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79,013.02 | 7.50% | 979,013.02 | 2,968,878.93 | 17.88% | 2,968,878.93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79,013.02 | 7.50% | 979,013.02 | 2,968,878.93 | 17.88% | 2,968,878.9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75,818.48 | 92.50% | 1,520,917.99 | 12.59% | 10,554,900.49 | 13,636,591.85 | 82.12% | 1,049,005.87 | 7.69% | 12,587,585.98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75,818.48 | 92.50% | 1,520,917.99 | 12.59% | 10,554,900.49 | 13,636,591.85 | 82.12% | 1,049,005.87 | 7.69% | 12,587,585.98 |
合计 | 13,054,831.50 | 100.00% | 1,520,917.99 | 11.65% | 11,533,913.51 | 16,605,470.78 | 100.00% | 1,049,005.87 | 6.32% | 15,556,464.9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20,917.9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75,818.48 | 1,520,917.99 | 12.59% |
合计 | 12,075,818.48 | 1,520,917.9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84,807.29 | 98,550.13 | 365,648.45 | 1,049,005.87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18,195.50 | 418,195.50 | ||
——转入第三阶段 | -23,128.56 | 23,128.56 | ||
本期计提 | -34,727.89 | 342,773.93 | 163,866.08 | 471,912.12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31,883.90 | 836,391.00 | 552,643.09 | 1,520,917.9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
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当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按10%计提减值;账龄
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
2-3年代表较少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30%计提减值;3-4年代表进一步发生信用减值,按50%计提减值,4-5年代表更多的信用减值,按80%计提减值,
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49,005.87 | 471,912.12 | 1,520,917.99 | |||
合计 | 1,049,005.87 | 471,912.12 | 0.00 | 0.00 | 0.00 | 1,520,917.9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押金保证金 | 7,155,000.00 | 1-2年 | 54.81% | 715,500.00 |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500,000.00 | 1年以内 | 11.49% | 75,000.00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979,013.02 | 1年以内 | 7.50% | |
杭州蓝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771,207.58 | 1年以内1-2年2-3年 | 5.91% | 94,618.52 |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65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4.98% | 52,500.00 |
合计 | 11,055,220.60 | 84.69% | 937,618.52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823,781.47 | 100.00% | 1,347,336.65 | 100.00% |
合计 | 2,823,781.47 | 1,347,336.65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741,200.00 | 26.25 |
供应商二 | 678,152.00 | 24.02 |
供应商三 | 489,000.00 | 17.32 |
供应商四 | 267,300.00 | 9.47 |
供应商五 | 229,837.00 | 8.14 |
小计 | 2,405,489.00 | 85.20 |
其他说明: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083,002.23 | 2,083,002.23 | 1,719,190.82 | 1,719,190.82 | ||
在产品 | 41,002.87 | 41,002.87 | 15,969.22 | 15,969.22 | ||
库存商品 | 108,686.35 | 108,686.35 | 462,526.11 | 462,526.11 | ||
合计 | 2,232,691.45 | 2,232,691.45 | 2,197,686.15 | 2,197,686.15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7,521,845.55 | 8,980,351.6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260.31 | 1,183,125.04 |
合计 | 7,524,105.86 | 10,163,476.70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00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00 | 0.00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4,925,377.00 | 24,064,237.84 |
合计 | 14,925,377.00 | 24,064,237.84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458,260.26 | 44,916,332.82 | 9,863,699.52 | 1,808,300.90 | 92,046,593.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4,435.04 | 873,984.58 | 70,606.57 | 2,169,026.19 | |
(1)购置 | 1,224,435.04 | 873,984.58 | 70,606.57 | 2,169,026.1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3,446,586.58 | 223,511.97 | 13,670,098.55 | ||
(1)处置或报废 | 223,511.97 | 223,511.97 | |||
(2)转入在建工程 | 13,446,586.58 | 13,446,586.58 | |||
4.期末余额 | 22,011,673.68 | 46,140,767.86 | 10,514,172.13 | 1,878,907.47 | 80,545,521.1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385,103.57 | 34,015,685.68 | 6,269,507.49 | 1,312,058.92 | 67,982,355.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77,815.36 | 1,646,826.36 | 1,376,214.73 | 299,320.05 | 5,100,176.50 |
(1)计提 | 1,777,815.36 | 1,646,826.36 | 1,376,214.73 | 299,320.05 | 5,100,176.50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7,250,051.65 | 212,336.37 | 7,462,388.02 | ||
(1)处置或报废 | 212,336.37 | 212,336.37 | |||
(2)转入在建工程 | 7,250,051.65 | 7,250,051.65 | |||
4.期末余额 | 20,912,867.28 | 35,662,512.04 | 7,433,385.85 | 1,611,378.97 | 65,620,144.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98,806.40 | 10,478,255.82 | 3,080,786.28 | 267,528.50 | 14,925,377.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73,156.69 | 10,900,647.14 | 3,594,192.03 | 496,241.98 | 24,064,237.84 |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临江、七格、绍兴项目厂房、宿舍等 | 1,098,806.40 | 公司经营用房屋及建筑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归属于客户单位,因此公司在用的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无产权证书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93,206,070.27 | 137,685,117.56 |
合计 | 193,206,070.27 | 137,685,117.56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 15,573,520.58 | 15,573,520.58 | 13,299,600.23 | 13,299,600.23 | ||
研发中心项目 | 59,275,137.27 | 59,275,137.27 | 40,620,433.27 | 40,620,433.27 | ||
科创中心项目 | 111,215,946.87 | 111,215,946.87 | 83,765,084.06 | 83,765,084.06 |
???
党湾幸福村房产装修改造工程 | 7,141,465.55 | 7,141,465.55 | ||||
合计 | 193,206,070.27 | 193,206,070.27 | 137,685,117.56 | 137,685,117.5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 136,456,500.00 | 13,299,600.23 | 2,273,920.35 | 15,573,520.58 | 11.41% | 12% | 募集资金 | |||||
研发中心项目 | 134,614,700.00 | 40,620,433.27 | 18,654,704.00 | 59,275,137.27 | 44.03% | 45% | 募集资金 | |||||
科创中心项目 | 247,320,000.00 | 83,765,084.06 | 27,450,862.81 | 111,215,946.87 | 44.97% | 45% | 其他 | |||||
合计 | 518,391,200.00 | 137,685,117.56 | 48,379,487.16 | 186,064,604.72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38,596.46 | 3,778,264.99 | 7,516,861.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49,809.88 | 1,649,809.88 | |
(1)租入 | 1,391,470.06 | 1,391,470.06 | |
(2)租赁变更调整 | 258,339.82 | 258,339.8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7,806.29 | 114,495.41 | 862,301.70 |
(1)到期 | 747,806.29 | 114,495.41 | 862,301.70 |
4.期末余额 | 4,640,600.05 | 3,663,769.58 | 8,304,369.6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74,890.76 | 1,630,296.78 | 3,405,187.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2,824.77 | 1,222,194.21 | 2,835,018.98 |
(1)计提 | 1,612,824.77 | 1,222,194.21 | 2,835,018.9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747,806.29 | 114,495.41 | 862,301.70 |
(1)处置 | 747,806.29 | 114,495.41 | 862,301.7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639,909.24 | 2,737,995.58 | 5,377,904.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00,690.81 | 925,774.00 | 2,926,464.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63,705.70 | 2,147,968.21 | 4,111,673.9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管理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0,706,188.97 | 180,797.22 | 30,886,986.1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30,706,188.97 | 180,797.22 | 30,886,986.1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17,158.44 | 52,487.46 | 1,969,645.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0,141.47 | 62,557.61 | 742,699.08 | |
(1)计提 | 680,141.47 | 62,557.61 | 742,699.08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97,299.91 | 115,045.07 | 2,712,344.9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108,889.06 | 65,752.15 | 28,174,641.2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789,030.53 | 128,309.76 | 28,917,340.2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合计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合计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合计
名称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60,006.65 | 0.00 | 60,006.65 | 0.00 | |
填埋污泥清挖与处理系统 | 4,668,377.63 | 0.00 | 4,668,377.63 | 0.00 | |
合计 | 4,728,384.28 | 0.00 | 4,728,384.28 |
其他说明: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294,010.83 | 1,481,069.80 | 8,944,414.26 | 1,415,729.5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00,742.45 | 125,200.59 | 900,134.85 | 135,020.23 |
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36,515.36 | 518,900.75 | 3,447,608.34 | 517,141.25 |
合计 | 13,331,268.64 | 2,125,171.14 | 13,292,157.45 | 2,067,891.02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 | 303,774.86 | 45,566.23 | 394,033.79 | 59,105.07 |
使用权资产 | 2,926,464.81 | 446,247.69 | 4,106,903.24 | 620,560.99 |
合计 | 3,230,239.67 | 491,813.92 | 4,500,937.03 | 679,666.0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3,079.87 | 1,652,091.27 | 517,141.25 | 1,550,749.7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3,079.87 | 18,734.05 | 517,141.25 | 162,524.8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74,360.13 | 851,250.96 |
资产减值准备 | 1,520,917.99 | 1,049,005.87 |
合计 | 1,795,278.12 | 1,900,256.8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 | 0.00 | 222,372.65 | 本期使用 |
2026年 | 0.00 | 131,524.37 | 子公司注销 |
2027年 | 0.00 | 497,353.94 | 本期使用、子公司注销 |
2028年 | 274,360.13 |
???
合计 | 274,360.13 | 851,250.96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994,017.32 | 3,994,017.32 | 保证金 | 保函保证金、ETC保证金及未到期应收利息 | 883,316.25 | 883,316.25 | 保证金 | 保函保证金及ETC保证金 |
合计 | 3,994,017.32 | 3,994,017.32 | 883,316.25 | 883,316.25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0.00
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经营款 | 24,053,967.78 | 29,438,295.51 |
长期资产款 | 9,312,001.79 | 6,575,289.09 |
合计 | 33,365,969.57 | 36,013,584.6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955,336.66 | 1,401,128.81 |
合计 | 1,955,336.66 | 1,401,128.81 |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081,947.20 | 1,399,467.24 |
应付暂收款 | 873,389.46 | 1,661.57 |
合计 | 1,955,336.66 | 1,401,128.81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916,976.77 | |
合计 | 1,916,976.77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442,032.36 | 52,754,336.92 | 50,825,948.35 | 12,370,420.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31,117.15 | 2,778,375.66 | 2,570,136.25 | 439,356.56 |
合计 | 10,673,149.51 | 55,532,712.58 | 53,396,084.60 | 12,809,777.49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738,016.14 | 44,593,631.09 | 42,320,963.46 | 12,010,683.77 |
2、职工福利费 | 0.00 | 4,000,595.85 | 4,000,595.85 | 0.00 |
3、社会保险费 | 144,473.52 | 1,811,627.11 | 1,758,211.28 | 197,889.3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5,940.35 | 1,678,030.84 | 1,638,099.22 | 175,871.97 |
工伤保险费 | 8,533.17 | 133,596.27 | 120,112.06 | 22,017.38 |
4、住房公积金 | 37,661.00 | 1,682,064.16 | 1,678,618.16 | 41,107.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21,881.70 | 666,418.71 | 1,067,559.60 | 120,740.81 |
???
合计 | 10,442,032.36 | 52,754,336.92 | 50,825,948.35 | 12,370,420.9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23,106.62 | 2,682,550.28 | 2,481,530.75 | 424,126.15 |
2、失业保险费 | 8,010.53 | 95,825.38 | 88,605.50 | 15,230.41 |
合计 | 231,117.15 | 2,778,375.66 | 2,570,136.25 | 439,356.56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46,502.52 | 2,834,865.69 |
企业所得税 | 4,257,493.81 | 7,632,708.23 |
个人所得税 | 199,921.08 | 68,020.2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4,135.23 | 182,283.57 |
教育费附加 | 45,289.96 | 79,359.87 |
地方教育附加 | 30,193.32 | 52,906.56 |
印花税 | 265,448.22 | 45,010.36 |
房产税 | 146,129.74 | 146,129.74 |
土地使用税 | 177,168.73 | 177,168.73 |
环境保护税 | 5.92 | 9.46 |
合计 | 5,872,288.53 | 11,218,462.43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132,897.54 | 1,788,961.15 |
合计 | 2,132,897.54 | 1,788,961.15 |
其他说明: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6,513.76 | |
合计 | 16,513.7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合计 |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额 | 1,357,217.66 | 1,848,836.04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53,599.84 | -190,188.85 |
合计 | 1,303,617.82 | 1,658,647.19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8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3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922,6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24.5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8,732,075.47元。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22,196,046.0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6,536,029.43元。其中,计入股本2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36,536,029.43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8,397,305.74 | 836,536,029.43 | 894,933,335.17 | |
合计 | 58,397,305.74 | 836,536,029.43 | 894,933,335.1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
本期因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36,536,029.43元,详见本节七、53股本之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000,000.00 | 1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10,000,000.00 | 40,000,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公司202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00,000.00元。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1,710,956.69 | 323,519,343.78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11,710,956.69 | 323,519,343.78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8,567,809.29 | 148,191,612.9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000,000.00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20,000,000.00 | 60,00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0,278,765.98 | 411,710,956.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08,981,079.18 | 128,090,965.61 | 363,382,785.01 | 173,689,255.28 |
其他业务 | 498,623.12 | 242,295.10 | 2,940,361.51 | 892,961.28 |
合计 | 309,479,702.30 | 128,333,260.71 | 366,323,146.52 | 174,582,216.5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分部3 | 分部4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污泥处理服务 | 265,976,050.80 | 104,220,353.55 | 265,976,050.80 | 104,220,353.55 | ||||||
成套设备销售 | 10,947,095.19 | 7,914,689.46 | 10,947,095.19 | 7,914,689.46 | ||||||
水环境生态修复 | 32,057,933.19 | 15,955,922.60 | 32,057,933.19 | 15,955,922.60 | ||||||
其他 | 498,623.12 | 242,295.10 | 498,623.12 | 242,295.1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
???
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265,976,050.80 | 104,220,353.55 | 10,947,095.19 | 7,914,689.46 | 32,057,933.19 | 15,955,922.60 | 498,623.12 | 242,295.10 | 309,479,702.30 | 128,333,260.71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2,007,137.50 | 31,535,969.02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297,472,564.80 | 334,677,773.83 |
小计 | 309,479,702.30 | 366,213,742.85 |
上期收入按主要类别的分解信息不含房租收入109,403.67元。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
0.00
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52,166.49 | 980,848.48 |
教育费附加 | 458,015.75 | 422,825.11 |
房产税 | 146,129.74 | 117,196.04 |
土地使用税 | 137,418.73 | 103,917.18 |
车船使用税 | 68.00 | 68.00 |
印花税 | 158,975.33 | 181,018.40 |
地方教育附加 | 305,343.87 | 281,883.37 |
环境保护税 | 31.64 | 32.11 |
合计 | 2,258,149.55 | 2,087,788.69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175,797.48 | 9,350,329.66 |
办公费 | 6,961,980.09 | 2,836,015.88 |
业务招待费 | 3,220,495.41 | 1,796,872.84 |
折旧和摊销费 | 1,805,165.27 | 2,551,906.94 |
中介机构费用 | 1,395,669.14 | 995,241.93 |
其他 | 1,832,518.61 | 957,531.24 |
合计 | 27,391,626.00 | 18,487,898.49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52,174.71 | 1,613,223.62 |
业务招待费 | 366,053.00 | 458,754.40 |
汽车费 | 107,547.20 | 183,335.74 |
中标服务费 | 250,743.29 | 348,133.28 |
???
其他 | 95,960.83 | 220,259.19 |
合计 | 2,672,479.03 | 2,823,706.23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576,908.73 | 12,992,011.13 |
直接投入 | 5,908,041.64 | 5,060,766.61 |
折旧摊销费 | 952,406.77 | 633,564.57 |
技术服务费 | 2,449,361.95 | 19,750.91 |
其他 | 1,344,333.72 | 932,014.08 |
合计 | 24,231,052.81 | 19,638,107.30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3,644,881.68 | -13,309,670.56 |
利息支出 | 184,840.47 | 149,917.16 |
手续费 | 16,345.84 | 17,777.46 |
合计 | -23,443,695.37 | -13,141,975.94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8,769,356.48 | 5,452,118.28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101,850.00 | 7,251,972.39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327,533.55 | 1,896,765.46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212,064.13 | 226,272.90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229.04 | 600,581.55 |
合计 | 12,229.04 | 600,581.55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36,300.00 | -240,85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31,616.63 | -2,986,921.0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71,912.12 | 421,652.22 |
合计 | -867,228.75 | -2,806,118.87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45,720.06 | 492,115.63 |
合计 | 45,720.06 | 492,115.63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408.47 | 160,632.07 |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无需支付款项 | 230,165.89 | ||
合计 | 7,000,000.00 | 230,165.89 | 7,000,000.00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200,000.00 | 2,200,000.00 | |
滞纳金 | 561,785.21 | 561,785.21 | |
其他 | 4,920.00 | 625.38 | 4,920.00 |
合计 | 2,766,705.21 | 625.38 | 2,766,705.21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014,851.59 | 24,108,514.6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5,132.26 | -185,144.59 |
合计 | 19,769,719.33 | 23,923,370.0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2,223,990.2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333,598.5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90,797.1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8,183.7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65,555.4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9,613.64 |
减半征收收入的影响 | -1,144,217.68 |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4,238,662.98 |
???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 | -96,560.19 |
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购置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 | -14,962.75 |
长期租赁的影响 | -157,258.16 |
所得税费用 | 19,769,719.33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及押金 | 4,704,536.48 | 10,861,689.62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11,101,850.00 | 6,608,074.56 |
收到应付暂收款 | 967,948.17 | 1,053,298.12 |
收到利息收入 | 20,472,945.61 | 2,344,424.21 |
其他 | 241,935.44 | 413,324.75 |
合计 | 37,489,215.70 | 21,280,811.2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付现支出 | 22,590,367.63 | 13,795,022.64 |
支付保证金及押金 | 4,573,668.90 | 10,377,967.44 |
支付捐赠款 | 2,200,000.00 | |
支付暂付应收款 | 953,815.11 | 1,177,461.78 |
其他 | 2,006,800.95 | 1,236,505.64 |
合计 | 32,324,652.59 | 26,586,957.5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1,211,553.40 | |
合计 | 1,211,553.4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上市中介费用 | 19,320,065.99 | 2,661,320.75 |
支付的租金 | 1,977,649.41 | 2,463,635.14 |
合计 | 21,297,715.40 | 5,124,955.8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47,608.34 | 1,909,473.30 | 1,845,743.33 | 74,822.95 | 3,436,515.36 | |
合计 | 3,447,608.34 | 1,909,473.30 | 1,845,743.33 | 74,822.95 | 3,436,515.36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2,454,270.91 | 151,425,915.0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21,508.69 | 2,314,003.2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100,176.50 | 8,161,085.0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835,018.98 | 1,877,513.75 |
无形资产摊销 | 742,699.08 | 707,728.6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728,384.28 | 3,704,059.5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408.47 | -160,632.0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4,840.47 | -10,815,329.1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229.04 | -600,581.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1,341.50 | -296,404.4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3,790.76 | 111,259.8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005.30 | -439,375.9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849,295.99 | 89,934.6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411,382.38 | 9,772,228.2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005,037.45 | 165,851,404.66 |
项目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50,000.00 | 4,562,002.80 |
其中:支付货款 | 50,000.00 | 4,562,002.80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73,402,146.90 | 240,929,099.4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40,929,099.45 | 230,152,846.5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2,473,047.45 | 10,776,252.8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73,402,146.90 | 240,929,099.45 |
其中:库存现金 | 32,152.75 | 23,528.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73,369,994.15 | 240,905,571.36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73,402,146.90 | 240,929,099.4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17,460,368.14 |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17,460,368.14 | 0.00 | 募集资金 |
合计 | 817,460,368.14 | 0.00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3,171,936.07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
保函保证金 | 816,581.25 | 878,816.25 | 保证金 |
ETC保证金 | 5,500.00 | 4,500.00 | 保证金 |
合计 | 3,994,017.32 | 883,316.25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其中:美元 |
欧元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993,052.27 | 702,251.45 |
合计 | 993,052.27 | 702,251.45 |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84,840.47 | 149,917.16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970,701.68 | 2,957,362.44 |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二、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二)之说明。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适用?不适用
???
83、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576,908.73 | 12,992,011.13 |
直接投入 | 5,908,041.64 | 5,060,766.61 |
折旧摊销费 | 952,406.77 | 633,564.57 |
技术服务费 | 2,449,361.95 | 19,750.91 |
其他 | 1,344,333.72 | 932,014.08 |
合计 | 24,231,052.81 | 19,638,107.3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4,231,052.81 | 19,638,107.30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合计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合计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其他 |
合并成本合计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借款 |
应付款项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净资产
净资产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
)合并成本
单位:元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负债:
负债: |
借款 |
应付款项 |
净资产
净资产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
GUOTAIINNOVATIONPTE.LTD. | 新设 | 2023/12/5 | [注1] |
GUOTAINEWENERGYPTE.LTD. | 新设 | 2023/12/12 | [注2] |
[注1]GUOTAIINNOVATIONPTE.LTD.注册资本为1,000新加坡元,公司尚未出资,认缴比例为100.00%[注2]GUOTAINEWENERGYPTE.LTD.注册资本为1,000新加坡元,公司尚未出资,认缴比例为
100.00%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绍兴市柯桥区 | 绍兴市柯桥区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上海市虹口区 | 上海市虹口区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90.00% | 设立 | |
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杭州市萧山区 | 杭州市萧山区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51.00% | 设立 | |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9,639,500.00 | 杭州市萧山区 | 杭州市萧山区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00% | 设立 | |
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00% | 设立 | |
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杭州市萧山区 | 杭州市萧山区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00% | 设立 | |
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杭州市萧山区 | 杭州市萧山区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杭州市萧山区 | 杭州市萧山区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40.00% | 设立 | |
GUOTAIINNOVATIONPTE.LTD. | 1,000SG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设立 | |
GUOTAINEWENERGYPTE.LTD. | 1,000SG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设立 |
单位:元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根据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湘泰公司)章程的约定,杭州湘泰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该公司为该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述事项以外的决议,股东杭州英希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瑞保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与股东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意见保持一致。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
月
日注销。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49.00% | 3,913,876.52 | 2,450,000.00 | 11,856,499.9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4,050,994.93 | 1,722,455.00 | 35,773,449.93 | 11,279,068.27 | 297,442.94 | 11,576,511.21 | 24,808,433.33 | 1,259,930.64 | 26,068,363.97 | 4,858,928.35 | 4,858,928.35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2,220,867.00 | 7,987,503.10 | 7,987,503.10 | 12,387,208.23 | 26,865,566.69 | 6,593,349.82 | 6,593,349.82 | 271,779.55 |
其他说明:
(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无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现金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差额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调整盈余公积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 | |
直接 | 间接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法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调整事项 |
--商誉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财务费用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调整事项 |
--商誉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无
???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
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12,871,206.48 | 12,704,090.67 |
营业外收入 | 7,000,000.00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定期/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
月
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
73.61%(2022年
月
日:
76.00%)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33,365,969.57 | 33,365,969.57 | 33,365,969.57 | ||
其他应付款 | 1,955,336.66 | 1,955,336.66 | 1,955,336.66 | ||
租赁负债 | 1,303,617.82 | 1,357,217.66 | 823,697.66 | 533,52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32,897.54 | 2,212,026.05 | 2,212,026.05 | ||
小计 | 38,757,821.59 | 38,890,549.94 | 37,533,332.28 | 823,697.66 | 533,520.00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36,013,584.60 | 36,013,584.60 | 36,013,584.60 | ||
其他应付款 | 1,401,128.81 | 1,401,128.81 | 1,401,128.81 | ||
租赁负债 | 1,658,647.19 | 1,848,836.04 | 1,103,348.04 | 745,488.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88,961.15 | 1,902,289.99 | 1,902,289.99 | ||
小计 | 40,862,321.75 | 41,165,839.44 | 39,317,003.40 | 1,103,348.04 | 745,488.00 |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
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5,000,000.00元,系公司持有期限不定,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因被投资单位上海羿鹏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吉浙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其他无
???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陈柏校、吕炜 | 40.13% | 40.1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柏校、吕炜。其他说明:
两人为夫妻关系,分别持有公司
36.38%、
3.75%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40.13%股权。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无。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王成担任董事的公司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水电费、工程款 | 30,493,130.67 | 235,000,000.00 | 否 | 52,863,309.7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环保设备 | 2,548,672.57 | 1,388,318.57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用材 | 1,381,675.92 | 1,037,681.42 |
合计 | 3,930,348.49 | 2,425,999.9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76,190.48 | 476,190.48 | 25,793.33 | 66,793.93 | 476,190.48 |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3,359.2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207,066.54 | 4,741,500.00 |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浙江广泰环境技 | 3,598,360.00 | 215,836.00 | 718,360.00 | 35,918.00 |
???
术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01,700.00 | 20,085.00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4,500.00 | 225.00 | ||
合同资产 | 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78,440.00 | 7,844.00 | 78,440.00 | 3,922.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085,717.41 | 4,587,155.96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无
6、其他无
???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2021年3月1日,公司子公司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23,500万元,由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子公司的科创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合同正常履行。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子公司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预付款保函,截至2023年
月
日,共有一项保函未到期,金额为816,581.25元,并提供816,581.25元的保证金担保,担保到期日为2024年
月
日。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5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15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2024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
???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无
4、年金计划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 |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污泥处理业务、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及水环境生态修复业务等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负债按照规模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所有者的终止
经营利润项目
项目 | 污泥处理服务 | 成套设备销售 | 水环境生态修复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265,976,050.80 | 10,947,095.19 | 32,057,933.19 | 308,981,079.18 | |
主营业务成本 | 104,220,353.55 | 7,914,689.46 | 15,955,922.60 | 128,090,965.61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其他说明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无
8、其他无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7,708,632.75 | 119,135,370.06 |
1至2年 | 19,674,594.92 | 7,741,262.80 |
???
2至3年 | 1,162,964.60 | |
合计 | 108,546,192.27 | 126,876,632.8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8,546,192.27 | 100.00% | 6,501,164.00 | 5.99% | 102,045,028.27 | 126,876,632.86 | 100.00% | 6,316,994.78 | 4.98% | 120,559,638.08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8,546,192.27 | 100.00% | 6,501,164.00 | 5.99% | 102,045,028.27 | 126,876,632.86 | 100.00% | 6,316,994.78 | 4.98% | 120,559,638.08 |
合计 | 108,546,192.27 | 100.00% | 6,501,164.00 | 5.99% | 102,045,028.27 | 126,876,632.86 | 100.00% | 6,316,994.78 | 4.98% | 120,559,638.0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501,164.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4,012,330.09 | ||
账龄组合 | 104,533,862.18 | 6,501,164.00 | 6.22% |
合计 | 108,546,192.27 | 6,501,164.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316,994.78 | 184,169.22 | 6,501,164.00 | |||
合计 | 6,316,994.78 | 184,169.22 | 6,501,164.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 |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
性项目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7,797,925.29 | 27,797,925.29 | 25.19% | 1,736,897.01 | |
客户二 | 29,931,340.81 | 29,931,340.81 | 27.12% | 1,496,567.04 | |
客户三 | 16,079,114.02 | 16,079,114.02 | 14.57% | 803,955.70 | |
客户四 | 16,155,291.44 | 16,155,291.44 | 14.64% | 1,042,832.27 | |
客户五 | 5,700,000.00 | 699,000.00 | 6,399,000.00 | 5.80% | 385,250.00 |
合计 | 95,663,671.56 | 699,000.00 | 96,362,671.56 | 87.32% | 5,465,502.02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66,064,556.17 | 148,846,039.86 |
合计 | 466,064,556.17 | 148,846,039.86 |
(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
其他说明: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216,340.42 | 1,999,186.10 |
往来款 | 462,406,667.82 | 141,744,830.82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979,013.02 | 2,867,748.81 |
中介费用 | 2,661,320.75 | |
其他 | 12,300.00 | |
合计 | 466,602,021.26 | 149,285,386.4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465,183,200.84 | 148,271,160.38 |
1至2年 | 583,160.00 | 274,251.26 |
2至3年 | 195,285.58 | 704,974.84 |
3年以上 | 640,374.84 | 35,000.00 |
3至4年 | 605,374.84 | 35,000.00 |
4至5年 | 35,000.00 | |
合计 | 466,602,021.26 | 149,285,386.4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79,013.02 | 0.21% | 979,013.02 | 2,867,748.81 | 1.92% | 2,867,748.81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79,013.02 | 0.21% | 979,013.02 | 2,867,748.81 | 1.92% | 2,867,748.8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5,623,008.24 | 99.79% | 537,465.09 | 0.12% | 465,085,543.15 | 146,417,637.67 | 98.08% | 439,346.62 | 0.30% | 145,978,291.05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5,623,008.24 | 99.79% | 537,465.09 | 0.12% | 465,085,543.15 | 146,417,637.67 | 98.08% | 439,346.62 | 0.30% | 145,978,291.05 |
合计 | 466,602,021.26 | 10,000.00% | 537,465.09 | 0.12% | 466,064,556.17 | 149,285,386.48 | 10,000.00% | 439,346.62 | 0.29% | 148,846,039.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37,465.0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5,623,008.24 | 537,465.09 | 0.12% |
合计 | 465,623,008.24 | 537,465.0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82,929.04 | 27,425.13 | 228,992.45 | 439,346.62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
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9,158.00 | 29,158.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19,528.56 | 19,528.56 | ||
本期计提 | -63,895.04 | 21,261.43 | 140,752.08 | 98,118.47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9,876.00 | 58,316.00 | 389,273.09 | 537,465.0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账龄1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当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按10%计提减值;账龄2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2-3年代表较少的已发生信用减值,按30%计提减值;3-4年代表进一步发生信用减值,按50%计提减值,4-5年代表更多的信用减值,按80%计提减值,5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9,346.62 | 98,118.47 | 537,465.09 | |||
合计 | 439,346.62 | 98,118.47 | 537,465.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03,586,202.82 | 1年以内 | 65.06% | 0.00 |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8,820,465.00 | 1年以内 | 34.04% | 0.00 |
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500,000.00 | 1年以内 | 0.32% | 75,000.00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979,013.02 | 1年以内 | 0.21% | 0.00 |
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650,000.00 | 1年以内1-2年 | 0.14% | 52,500.00 |
合计 | 465,535,680.84 | 99.77% | 127,500.00 |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5,199,500.00 | 85,199,500.00 | 85,199,500.00 | 85,199,500.00 | ||
合计 | 85,199,500.00 | 85,199,500.00 | 85,199,500.00 | 85,199,5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绍兴泰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800,000.00 | 13,800,000.00 | ||||||
上海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杭州民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杭州真一环保科 | 29,639,500.00 | 29,639,500.00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其他说明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6,265,775.14 | 92,321,320.22 | 275,813,402.38 | 125,727,669.25 |
其他业务 | 9,617,681.16 | 3,427.43 | 1,795,421.37 | 60,401.28 |
合计 | 205,883,456.30 | 92,324,747.65 | 277,608,823.75 | 125,788,070.53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技有限公司 | |||
杭州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杭州泓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2,960,000.00 | 2,960,000.00 | |
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85,199,500.00 | 85,199,500.00 |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分部3 | 分部4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污泥处理服务 | 189,210,634.82 | 86,127,041.76 | 189,210,634.82 | 86,127,041.76 | ||||||
成套设备销售 | 7,016,746.70 | 6,067,685.53 | 7,016,746.70 | 6,067,685.53 | ||||||
水环境生态修复 | 38,393.62 | 126,592.93 | 38,393.62 | 126,592.93 | ||||||
其他 | 9,617,681.16 | 3,427.43 | 9,617,681.16 | 3,427.4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
合计 | 189,210,634.82 | 86,127,041.76 | 7,016,746.70 | 6,067,685.53 | 38,393.62 | 126,592.93 | 9,617,681.16 | 3,427.43 | 205,883,456.30 | 92,324,747.65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
0.00
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6,644,519.59 | 33,185,716.94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89,238,936.71 | 244,313,703.14 |
小计 | 205,883,456.30 | 277,499,420.08 |
上期收入按主要类别的分解信息不含房租收入109,403.67元。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2,550,000.00 | 15,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00,581.55 | |
合计 | 82,550,000.00 | 15,600,581.55 |
6、其他
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7,408.47 |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101,850.00 | 主要系财政扶持资金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2,229.04 | 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66,705.21 | 主要系公益性捐赠支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327,533.55 | 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48,502.1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0,070.30 | |
合计 | 4,948,676.3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系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43% | 1.85 | 1.8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03% | 1.78 | 1.7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适用?不适用
???
4、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