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生效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及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按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自2023年10月25日按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月1日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 调整后列报金额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034.52 | 28,034.52 | |
盈余公积 | 35,909,631.49 | -2,803.45 | 35,906,828.04 |
未分配利润 | 188,674,576.61 | -25,231.07 | 188,649,345.54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8,865.55 | 27,906.27 | 126,771.82 |
盈余公积 | 40,946,214.68 | -2,790.62 | 40,943,424.06 |
未分配利润 | 202,810,624.65 | -25,115.65 | 202,785,509.00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损益表项目 | 2022年度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所得税费用 | 3,039,099.25 | -128.25 | 3,038,971.00 |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解释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上述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