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8日,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108,764万元、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炼,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和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永辉,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祥,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章祥 | 2022年3月15日 | 自律监管措施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 对在浙江鑫甬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能对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等问题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
2 | 刘炼 | 2022年12月2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 | 对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评估、控制测试、收入审计及研发费用审计等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3 | 刘炼 | 2023年2月1日 | 自律监管措施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对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风险评估、控制测试、收入审计及研发费用审计等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予以监管警示 |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事务所在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公司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