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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429号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2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建良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夕云

中 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3472号《关于同意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1,172,400,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费90,430,000.00元后(保荐及承销费用合计为不含税91,230,000.00元,前期已支付保荐费不含税800,000.00元)的募集资金为1,081,97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23,278,341.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1,057,891,658.06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 人民币 元

项目金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84,047,053.62
减:本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55,048,517.81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5,400,000.00
减:银行手续费6,137.38
减: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转出27,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12,453,971.99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76,019,370.42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110,000,000.00
购买定期存单32,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34,019,370.42

专项报告 第2页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专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10333001040232015活期户270,670,569.24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612900066410608活期户50,608,318.59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8110501013001854169活期户11,058,027.32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474177003887活期户2,241.04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扬中支行57980180802699930活期户680,401.81
江苏通行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扬子东路支行1104048619200132037活期户963,922.95
江苏恒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10333001040233880活期户35,889.47
合计334,019,370.4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 第3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扬中市扬子东路北侧、河南桥路东侧”变更为“扬中大道东侧、园博大道南侧”。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540.00万元,超募资金中进行现金管理11,0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明确用途。本年度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 第4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76,019,370.42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34,019,370.42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元,购买定期存单金额为人民币32,000,000.0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10,000,00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机构名称理财产品名称类型金额起止日期年化收益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110,000,000.002023.10.8-2024.1.81.50%/2.50%/2.60%
合计110,000,000.00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 第5页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5,789.1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044.8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0,843.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287.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7.8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43,191.0143,191.019,340.5217,268.0639.982024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9,915.216,425.771,757.061,757.0627.34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3.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5,868.001,070.003.48121.7211.38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4.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项目8,287.444,403.795,156.7962.222024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5,000.0025,000.002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83,974.2183,974.2115,504.8549,303.63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540.0011,540.006,540.0011,540.00100.00
2.尚未确定方向10,274.9510,274.95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1,814.9521,814.956,540.0011,540.00
合计105,789.17105,789.1722,044.8560,843.6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苏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540.00万元,超募资金中进行现金管理11,00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明确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扬中市扬子东路北侧、河南桥路东侧”变更为“扬中大道东侧、园博大道南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1、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4,200.00万元。 3、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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