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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设计: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研设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866.84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3.16万元,其中招股说明书中列示的募投项目计划投入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10.28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82.8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30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91.37万元,用于现金管理2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6,507.9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因误操作存放于公司基本户1,500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16,741.5016,741.50
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8,779.908,779.90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4,039.664,039.66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949.222,949.22
合计32,510.2832,510.2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额为491.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16,741.500.000.00%2025年12月31日
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8,779.900.550.01%2024年12月31日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4,039.66271.096.71%2025年12月31日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949.22219.737.45%2025年12月31日
合计32,510.28491.37--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
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1、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16,741.50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是在公司总部现有土地上建设科研生产大楼二期,旨在进一步扩大公司总部设计中心的规模,加大软硬件设备的投入,同时引进一批高素质设计人才,进一步提升总部的业务承接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虽然本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2021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公司总部所处的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两条市政道路同时进行双向下穿改造施工,对交通通行情况影响较大,该项目受周边条件限制影响,施工条件很难满足,未能按照计划顺利启动实施。同时,2022年以来,受我国城镇化进程减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紧缩、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低等因素影响,建筑设计行业进入下行周期,市场需求萎缩,竞争不断加剧,且2024年以来行业依然延续低迷态势。在当前相对困难的形势下,公司启动本项目大额度投资建设可能面临投资效益难以收回的风险。因此,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现状、公司战略规划及产能利用情况等因素,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未启动本项目建设,导致本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2、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8,779.90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拟在国内上海、海口、深圳、重庆、镇江等五个城市开设分支机构,以完善公司设计服务网络,扩大对区域市场辐射能力,实现区域市场服务本土化,提升设计服务质量和能力。截至2023年末,本项目已启动建设,正式设立了重庆分公司,并完成了前期的团队及办公场所建设,生产经营及市场拓展开始起步。

但在后续分支机构的建设中,为有效应对市场环境、行业形势的急剧变化,

公司将实施方式由自建分支机构变更为合资设立子公司,因此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加之在行业深度调整的当下,公司拓展省外市场的难度和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显著加大,因此须更加谨慎地开展分支机构建设,目前深圳、海口等城市的分支机构建设尚未开始。以上因素共同导致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未达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3、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4,039.66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基础支撑信息平台,完善公司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建成高效技术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公司管理信息化水平。截至2023年末,本项目已启动建设,公司信息化平台得到全面升级,有效提升了数据互联互通性和公司管理、协同设计、质量管控等水平。

但由于该项目的部分建设需要与上述“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的新建科研生产大楼二期紧密结合,因此导致本项目实施进度未达预期,且难以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4、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949.22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主要是针对当前建筑设计领域的前沿技术和行业发展方向,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建筑专项、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与双碳、智能建筑、BIM技术应用研究等为重点研究方向,加速推动公司新业务和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提高公司创新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截至2023年末,本项目已启动建设,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围绕专项特色建筑研究、绿色低碳建筑设计、数字化技术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申报,推动相关标准制定等,不断促进科研实力的提升。但受建设场地的影响,本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

期,难以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行业现状、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统筹协调。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四个募投项目“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程序完备、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建研设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王兴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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