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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设计: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研设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6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866.84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93.16万元,其中招股说明书中列示的募投项目计划投入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10.28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82.8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30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12个月,在该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截至2023年1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满,用于现金管理的本金及产生的收益已全部按期收回。

(2)经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月31日,上述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满,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本金及产生的收益已全部按期收回。

(3)经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6,400万元。

(二)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经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01%,每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以上资金于2022年5

月13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2)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金于2023年5月31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三)超募资金当前结存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专户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本息)合计6,626.36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效益提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会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282.8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01%。公司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4年5月31日)起实施。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节约财务费用,促进效益提升,公司计划使用超

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各项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是合理且必要的。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如下: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建研设计使用4,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王兴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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