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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查,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具体内容及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3年1月13日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3年2月

20日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3年4月25日

1、《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7、《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3年6月15日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再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3年8月

22日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3、《关于认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年10月25日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3年12月14日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产品试制中心项目的

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经核查,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财务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符合规定,定期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2023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职责。经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守了《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曾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四)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构建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确立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始终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应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均严格遵循了相应的决策流程和审批手续,确保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涉交易价格公正且合理,在市场原则下得以确立,决策过程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与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紧密围绕自身的经营管理实务和业务发展战略,已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健全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提升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营。

三、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依法履责,强化监督效能

监事会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自身的运作机制与工作规程,坚决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履行对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全面监督管理职责,按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并依法参加及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交流,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不断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二)强化检查职能,切实防范风险

监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对资金运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资金使用的高效合理。此外,监事会将高度关注公司高风险业务领域,加强对诸如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查与管理,确保公司在实施这些重要业务过程中能够充分识别潜在风险,实现风险的有效防控。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在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储备和专业素养。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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