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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骏成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814.6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37.7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85,036,679.2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0,905,910.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130,769.1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子公司进准光学(江苏)有限公司、广西骏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骏成新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1、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3,084.37万元(含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742.68万元),支付上市发行费用1,652.82万元,累计利息收入950.72万元,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49,279.43万元。

2、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49,279.43
减:本期直接投入“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4,236.35
减:本期直接投入“TN、HTN 产品生产项目”2,159.15
减:本期直接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999.07
减:本期直接投入“补充流动资金”5,366.5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432.02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期末余额35,950.3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5,950.36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账户余额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1104030329000406816募集资金专户889.41
进准光学(江苏)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城中支行1104030019000260025募集资金专户0.11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清凉门支行72120122000187629募集资金专户361.56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612900995410209募集资金专户13.65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营业部543077141868募集资金专户227.27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营业部543077140808募集资金专户46.67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10329001040239578募集资金专户218.19
广西骏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市友谊支行2112123129100150172募集资金专户99.14
广西骏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1104030319200273796募集资金专户65.73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账户余额
深圳骏成新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营业部554747406802募集资金专户0.92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1104030329000407966专用存款账户27.72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理财专户34,000.00
合计35,950.36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外购办公场所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35,950.36万元,其中:存放在银行账户活期余额为1,950.3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34,000.00万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如适用);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3、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具体为由原计划在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华阳北路41号自建研发中心变更为在广东省深圳市外购办公场所用于建设研发中心。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骏成新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并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前述子公司。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N、HIN产品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年度,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尚未实际使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骏成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何 立吴 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1,413.0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761.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845.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35,000.0035,000.004,236.3514,586.3341.68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TN、HTN产品生产项目6,000.004,893.542,159.154,893.54100.002023年12月31日1,503.9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000.004,000.002,999.072,999.0774.98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5,366.525,366.5253.672022年1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6,413.086,413.08---2022年1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1,413.0860,306.6214,761.0927,845.4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募集资金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调整至2024年12月,“TN、HTN产品生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

(1)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原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6月,董事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及业务战略布局对项目实施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实施主体广西骏成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实施地点广西省崇左市,因此整体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6月,董事会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具体为由原计划在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华阳北路41号自建研发中心变更为在广东省深圳市外购办公场所用于建设研发中心,因此整体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TN、HTN产品生产项目原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2月,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项目的设备购买、安装调试等协同工作周期较长,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因此整体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间调整至2024年12月,“TN、HTN产品生产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 (1)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原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6月,董事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及业务战略布局对项目实施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实施主体广西骏成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实施地点广西省崇左市,因此整体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6月,董事会基于未来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具体为由原计划在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华阳北路41号自建研发中心变更为在广东省深圳市外购办公场所用于建设研发中心,因此整体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TN、HTN产品生产项目原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2月,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项目的设备购买、安装调试等协同工作周期较长,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因此整体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超募资金6,413.08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报告期末,超募资金全部用于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金5,000万元设立广西骏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骏成”),并为募投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广西骏成,增加实施地点广西省崇左市。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具体为由原计划在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华阳北路41号自建研发中心变更为在广东省深圳市外购办公场所用于建设研发中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金5,000万元设立广西骏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骏成”),作为募投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同时调整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不同实施地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原先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江苏省句容市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现变更为江苏省句容市拟投入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广西省崇左市拟投入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具体为由原计划在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华阳北路41号自建研发中心变更为在广东省深圳市外购办公场所用于建设研发中心。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骏成新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并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前述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9,121.5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057号)。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外购办公场所根据实际情况,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之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TN、HTN产品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节余原因:(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费用。(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35,950.36万元,其中:存放在银行账户活期余额为1,950.3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34,000.00万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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