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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成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句容市华阳北路4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10.01董事会议事规则
10.02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10.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工作述职。

议案5、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0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除现场登记外,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文件,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请在2024年4月29日17:00前发送至公司证券部电子邮箱:scl@smartwinlcd.com。

4、登记地点:句容市华阳北路41号公司证券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昌玲

联系方式:0511-87289898

电子邮箱:scl@smartwinlcd.com

6、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0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06;投票简称:骏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00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10.01董事会议事规则
10.02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10.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备注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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