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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江西百胜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内”)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年度,公司坚持“创新致胜”的理念,聚焦主业,从研发、生产、销售、治理等多方面提升企业竞争力,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激烈的行业竞争态势之下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388,260,960.75元,同比下降4.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85,760.39元,同比下降42.85%。公司资产总额1,019,475,952.43元,较期初增长7.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13,217,754.41元,较期初增长3.69%。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共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审议议案29项;召集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事项均获股东大会通过。本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审议内容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内容(审议通过议案)
12023/2/13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3、《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2023/4/18第三届董事会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3、《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4、《关于2022年度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
32023/4/26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8/16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2023/10/23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22项制度文件的议案》 4、《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3/12/1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三次股东大会均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了便利,切实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订的职权范围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运作,并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撑。

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公司审计机构、定期报告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23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等事项。

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23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战略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发展规划及目标提出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在公司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体系建立前,对有关需要独

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郭华平66000
罗小平66000
杜灵60600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预约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已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维护投资者关系,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60条,回复率100%;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一次,共计回复投资者提问6条;参与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共计回复投资者提问3条;接待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调研,与投资机构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共计回复投资机构提问4条。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严格经营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修订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22项制度文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规划

1、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的各个重大事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保护。

2、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分红权,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适时、妥善地安排分析师、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工作,维护公司市值健康稳定增长。

3、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风险预判及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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