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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九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出席情况:

监事姓名本年度参会情况
应参加监事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蒋 伟99004
尧 伟99004
徐 燕99004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事项如下:

序号召开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3.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3.4.17《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3.4.2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2023.6.2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3.7.28《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3.8.24《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3.9.11《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3.10.2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2023.12.1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要工作,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议案、利润分配方案等提出建议,对决策的指导思想及做出的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的利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运作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现象发生。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管人员都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共计四份定期报告,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资产重组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况。

7、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仍将忠实勤勉、严谨公正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权利,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坚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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