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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普医学:2023年度独立董事卢馨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卢馨)

本人作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迈普医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卢馨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专业,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04年1月至2023年10月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暨南大学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恒兴饲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

迈普医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今,任迈普医学独立董事。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7次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7770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2023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定期及临时股东大会共计2次。本人积极参加了需要列席的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

迈普医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充分研究讨论议案,独立自主决策,持续关注公司战略实施与经营管理情况,认真开展调研,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为公司各项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明确的独立意见:

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事项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修订<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5月5日《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7月31日一、《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事项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并修订<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2023年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召集人职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公司2023年度共计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议案名称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一、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订<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制度>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审计监察部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审计监察部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8月17日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审计监察部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一、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审计监察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并修订<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制度>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了日常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查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事项,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并对其发表意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沟通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会计师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阅读公司证券法务部报送的各类文件,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八)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九)其他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2023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所需,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

迈普医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委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本人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2023年度的其他审计业务,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对《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提名或任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建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有关董事的任职要求,本人对《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和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

迈普医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股票数量为186.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9人限制性股票176.8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24日。本人对《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前述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七)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为扩大产品的临床应用领域,需要开展产品拓适应症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无形资产中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变更,不存在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故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本人在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迈普医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请审阅。

独立董事:卢馨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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