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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起到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监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11次,本年度11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2、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3、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4、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6、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1、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管理,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制度,公司运行情况良好;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结合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财务风险控制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公正、客观,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出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致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对外投资及其进展情况,信息真实准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在对外投资决策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及交易条件,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形。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后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相关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收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开展,合理的控制了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较为完整,不存在重大和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2023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任何异议。

(九)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以公司内控制度为依据,继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行情况及公司日常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监事会将通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加强自身学习,通过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业务水平,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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