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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马遮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宝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赵宝华,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7 月毕业于山西大学,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潍坊学院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潍坊学院法学院教授、山东豪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9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全部的董事会会议并均投赞成票,列席了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等多种形式认真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获取决策前所需要资料和信息,认真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与论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推进公司规范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 2023 年度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 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全部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2022年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宜进行了审核。

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参加并审议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参加并审议了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制定了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3、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3月3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关于确认2022年度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25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对公司关于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鉴证报告、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11月3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鉴证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12月22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审计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等机会,参观公司生产现场,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邮件、电话、微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使本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6、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保持密切关注,有效促进董事会在决策上的科学性与专业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 年,公司严格依照《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当前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参与公司治理,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

项及规范运作情况,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的经验和专长,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学习,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股东的沟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赵宝华2024 年 4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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