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0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4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揭芸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全面地总结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从内控体系架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方面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在内部控制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