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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工作中,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经营取得较好业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3年对于公司来说是收获颇丰的一年,公司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双双实现快速增长,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正向增长,实现了扭亏为盈。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抢抓业务订单、提升产品品质,同时,积极拓展新业务、新客户,力求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个性化、差异化产品和增值服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公司坚持以客户价值为导向,聚力技术改造、转型升级、降本增效,全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卓越的供应保障能力、领先的创新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获得了市场和客户的肯定和认可。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7,676.4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971.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624.1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09.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5,559.0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88.45%;截至 2023 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 253,711.59 万元,同比增长 5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3,261.16 万元,同比增长 4.97%。

二、2023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超过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有效确保了董事会的高效运作,科学合法决策。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

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公司结合有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制度,加上公司以往年度已经制定的章程、各项制度、细则,初步搭建了公司法人治理的制度框架,从制度上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各自应履行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并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从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

序号会议名称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1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3.01.091、《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3.04.111、《关于全资子公司担保贷款追加抵押物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3.04.241、《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5、《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
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1.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1.2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1.3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11.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1.5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12、《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2.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2.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2.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2.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2.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2.6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2.7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1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4、《关于 2022 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2023.05.12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3.08.26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3.10.23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3.12.1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7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2.8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

2.9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议案》

2.10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的议案》

2.11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其中召开两次临时股东大会,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利益为行为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审慎地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2023 年度,公司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3年度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01.161、《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3.05.17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监事成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9.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9.2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9.3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9.4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9.5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3年度 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3.12.28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以外,

其他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运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张远先生、周波女士、张晶伟先生组成,其中张远先生为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了审核,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实施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烜女士、赵新宇先生、张一弛先生组成,其中李烜女士、赵新宇先生为独立董事,李烜女士为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主要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报告等进行了审核,审议了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独立性的维护以及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新宇先生、王彦明先生、张一弛先生组成,其中赵新宇先生、王彦明先生为独立董事,赵新宇先生为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奖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保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赵新宇先生、王彦明先生、张一弛先生组成,其中赵新宇先生、王彦明先生为独立董事,赵新宇先生为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李烜、赵新宇、王彦明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地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确保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信息的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通过法定信息披露以及股东大会、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深交所互动易、日常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熟悉与了解。

报告期,公司内共发布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披露材料 93 份。及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报告公司财务、经营等方面的信息,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七)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公司组织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不断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 公司2024年度重点工作

2024 年度,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同时,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优化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将恪尽职守,继续带领公司全体员工,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1、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董事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勤勉尽责,提高内部控制与风险规避能力,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发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内部约束和制衡机制,有效增强公司各职能部门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1)董事会将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地实施。同时,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2)保持与管理层信息沟通顺畅,对管理层工作进行有效的检查与督导,督促管理层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及时有效落实执行,确保董事会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实质性决策权力,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核心作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3、切实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稳定的互动关系。

5、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4 年,公司董事会始终坚持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紧紧围绕公司既定战略目标,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地决策重大事项,认真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规范、及时地做好信息披露,全面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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