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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4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与书面相结合方式通知会议延期至2024年4月22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吴建伟、马东飞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列席、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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