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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高食品: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216人、注册会计师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3、质量控制制度

中审众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在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4、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逐页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签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5、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时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6、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7、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众环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知识咨询。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8、信息安全管理

中审众环在业务开始前,与客户就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中审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公司对中审众环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和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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