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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保障了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的发展。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每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议案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制定〈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9日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12月8日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2月26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会议审议各项议案的情况,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内部控制、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审阅报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较为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会议召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了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忠诚勤勉,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和细致的监督、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等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经营核算,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能真实、准确、完整、公正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亦未发现公司有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投资和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等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投资事项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对外投资相关决策、审批、执行程序合法、合规,无内幕交易和损害全体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公司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七)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提取、分配和使用激励基金。公司实施超额业绩激励基金计划有利于调动参加对象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八)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与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持与内部审计部和公司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告,从而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积极参与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组织的培训会议,及时学习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适应上市公司监管新形势,履行好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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