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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川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9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亿元

交易类型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币种获批的额度报告期内单日最高余额期末余额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远期结售汇2022年8月10日2023年8月8日人民币4.90.540
远期结售汇2023年8月9日2024年8月8日人民币4.90.740

注:2023年度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系使用银行衍生交易专项授信额度1,000万元开展,保证金滚动余额未有超出授信限额的情况。

除以上远期结售汇业务之外,2023年度公司未开展其他证券与衍生品投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有效管理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遵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目的,不进行任何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

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在外汇汇率及利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及利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益,将造成公司损失。

(三)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秉承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需有正常合理的业务背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为;

(二)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四)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五)审计部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金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并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未进行证券投资,仅开展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以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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