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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2,527,588.20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3,973,384.1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797,551.15元,资本公积为287,904,958.3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479,755.12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94,974,888.25元,减去上年派发的现金股利18,720,00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3,572,684.28元。截至报告期末,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3,572,684.28元。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总股本2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7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8,018,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93,600,000股。本次不送红股。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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