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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11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均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其中,议案8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4年5月16日17:00 前发送或送达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

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圣伟 赵静

联系电话:0510-80713366

邮箱:zcdl@sinostar-cable.com

邮编:214200

5、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相关证件的原件,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项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只

能选择其中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参会登记表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帐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是否委托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33;投票简称:中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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