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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长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长顺)本人作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800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应参加会议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5500
提名委员会22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短期、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决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推动公

司稳定持续的发展,切实履行了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年报期间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重点工作进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五、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其中,本人作为行业专家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新产品鉴定会”,利用自己的行业专业知识提出建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深入交流,现场调研了解公司产品、技术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六、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页无正文,为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长顺: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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