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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1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光万佳联众电子有限公司设立明光万佳联众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明光万佳联众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3、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135号910室

4、负责人:刘宗茂

5、经营范围:继电器、互感器、接触器、开关电器研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待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设立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吸纳当地研发人才资

源和发挥相关运营成本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的效率,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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