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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0,507,476.4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减应付普通股股利10,000,000.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2,119,219.1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07,575,947.9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395,249,970.79元。

基于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00股,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合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股份发生变动的,则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与公司成长性相符合,公司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在强化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保持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创共享公司价值。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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