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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奥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中研路1999号公司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上述提案2已由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8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其余提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中,议案1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00之前送达到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来信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和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中研路1999号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30113。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王莹 刘伟

2.联系电话:0431-81709358 0431-89625231

3.邮箱:wangying@yeal.cc liuwei@yeal.cc

4.传真:0431-89625231

5.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中研路1999号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23,投票简称:研奥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 同志(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1、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

3、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提 案 名 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编码提 案 名 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0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附件三: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备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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