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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1,005.30万元,2023年12月末各项减值准备余额为1,789.41万元。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类别期初金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金额
转回、转销或核销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0.1511.8412.0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34.61548.21227.82-2.43852.58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9.3125.26--144.57
存货跌价准备405.51419.9945.130.10780.27
合计1,059.591,005.30272.95-2.341,789.41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

1、金融工具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

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组合类别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类型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组合账龄分析法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法组合账龄分析法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具体账龄分析法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5.00
1至2年20.0020.00
账龄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2至3年50.0050.00
3年以上100.00100.00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存货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4.1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794.17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作出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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