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1楼VIP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江建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72,00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7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72,00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189%;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1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189%;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1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189%;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1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189%;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1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189%;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1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189%;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1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49%;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5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49%;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5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49%;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5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49%;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5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49%;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5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49%;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5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49%;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5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49%;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5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49%;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5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649%;反对票为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5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72,00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189%;反对票为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11%;弃权票为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委派程贤权律师和黄飞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