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晚间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27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1年6月27日前回复《关注函》有关事项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相关各方对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交易对象处于跨地区、跨市场的原因以及提供数据的延迟,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申请将关注函延期,公司将最晚不超过2021年7月5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