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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耐克: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

评价,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均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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