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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耐克: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12023年4月2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3年4月2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5月1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提名蒋伟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02、提名郑陈英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42023年5月2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并对报告期

52023年8月1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62023年8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2023年10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年10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提案和决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管理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运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经营活动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运作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强化;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评价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自愿、诚信的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公正、公平、

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持续地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3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各类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度,公司共披露90号有号公告及56份无号公告。

(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资产交易和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资产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2023年,公司严格履行了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与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监督力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履行各项监督职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要求,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等职能,通过加强与董事会、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督促企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监事会成员的专业履职能力,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通过组织监事会成员参加与财务、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专业履职能力,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以保障监事会在有序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中,能够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勤勉尽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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