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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7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1万股,发行价格18.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9,489,9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3,606,240.5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883,659.4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13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90号《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27,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79,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77,783.0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622,216.9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1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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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 金额(元)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35.23 |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436.13 |
加:2023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0.90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其中: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2、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 金额(元)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2,231,308.07 |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9,779,632.07 |
减: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0.00 |
加:2023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661,193.66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3,112,869.66 |
其中:上海卡倍亿上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3,112,869.66 |
其中:本溪卡倍亿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注: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9,779,632.07元,全部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2023年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为对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0年8月1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宁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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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卡倍亿”)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闵行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0年8月26日,鉴于账户管理的便捷性,公司办理完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在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经转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31050178540009300863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公司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民生证券及建行闵行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为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1年12月,公司、民生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溪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溪卡倍亿”)、民生证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亦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上海卡倍亿、民生证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庄工业区支行 | 31050178540009300863 | 注销户 | 0.00 |
合计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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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372780511515 | 注销户 | 0.00 |
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莘庄工业区支行 | 03004732347 | 活期户 | 33,112,869.66 |
本溪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561006258013000065052 | 注销户 | 0.00 |
合计 | 33,112,869.66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公司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形。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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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日后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已完工,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2,956.70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并对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项目的事项,同时对拟结项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1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588.3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1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655.6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 否 | 21,588.37 | 21,588.37 | 0.14 | 21,655.61 | 100.31%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3,007.32 | 否 | 否 |
本溪卡倍亿汽车铝线缆建设项目 | 否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588.37 | 21,588.37 | 0.14 | 21,655.61 | 100.31% | 3,007.3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市场原因导致产品均价低于预期,同时产能处于爬坡阶段造成平均成本较高,综合导致毛利率较低所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2: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162.2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7.9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026.4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 否 | 12,400.00 | 12,400.00 | 975.06 | 9,246.61 | 74.57%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1) | 3,007.32 | 否 | 否 |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14,762.22 | 14,762.22 | 2.90 | 14,779.81 | 100.12%(注2) |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486.84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162.22 | 27,162.22 | 977.96 | 24,026.42 | 88.46% | 5,494.1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市场原因导致产品均价低于预期,同时产能处于爬坡阶段造成平均成本较高,综合导致毛利率较低所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3,112,869.66元(含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注1: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74.57%。该项目已于期后结项,详见三、(九)募集资金使用的日后事项。注2: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利息收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