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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光电: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981,134.57元,母公司净利润41,505,565.8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53,046,581.6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138,202,311.30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23,986,131.2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144,601,694.29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如下: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869,930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6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0,022,114.6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52,747,97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4,617,902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本次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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