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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期限及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计划使用总额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流动性好、非保本、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转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及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子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方式,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实时分析并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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