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蒋建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2020年7月9日当选并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为2020年7月9日至2023年8月18日。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3次,实际出席会议3次;共计召开5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本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独立意见 |
2023年3月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 同意 |
理
理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 同意 | ||
关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 同意 | ||
关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 同意 | ||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同意 |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同意 | ||
2023年4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同意 |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
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同意 |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 | 同意 | ||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 同意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同意 | ||
2023年8月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 同意 |
关于终止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同意 | ||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 同意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 |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同意 | ||
关于调整第三届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会议1次。本人出席的1次会议主要审议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事项。提名委员会审议该事项保证了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本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本人出席的2次会议主要审议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审计等事项。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并认真审核公司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促使公司审计工作长远发展。
四、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因第二届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在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之前已任期届满,故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外,还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听取汇报、交流沟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公司各项情况。除此之外,本人还与公司时刻保持联系,不断关注公司各方面发展与外部环境因素,并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反馈。
六、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规范化培训,加强对规则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积极与公司股东进行沟通,同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事项
1、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3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蒋建春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