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电路、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对中富电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许可[2021]2059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39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40元。截至2021年8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369,2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542,732.0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329,721,267.94元。截至2021年8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1]0005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34,812,946.7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6,444,456.39元;于2021年8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050,678.38元;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3,218,100.18元;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099,711.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830,188.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17,169,811.32元,已由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于2023年10月2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科创支行(账号为7559186446102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账号为15634880420091)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849,651.9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320,159.3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61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71,849,627.9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年产10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人民币35,344,918.88元,已于2023年11月1日置换;在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年产10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人民币21,025,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中的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5,479,709.10元,其中159,549.72元为流动资金账户产生的净收益;本年度公司理财收益、存储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为278,484.2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1,849,627.9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3,749,015.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个,分别管理不同的募投项目,其中账户755918644610603是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该账户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后,期末账面余额为0.00元,在2022年1月21日已做销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用于管理募投项目。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兴证券变更为平安证券。2023年4月,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体内容不变,未来由平安证券继续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职责。
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储账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 15000107060664 | 170,900,000.00 | - | 活期,已销户 |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755918644610802 | 116,923,080.63 | - | 活期,已销户 |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755918644610603 | 54,082,428.81 | - | 活期,已销户 |
合 计 | — | 341,905,509.44 | -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情况说明:
注1:上表初时存放金额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6,167,828.29元,支付信披费用6,016,413.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9,721,267.94元。
注2: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55918644610802为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专户,该账户资金于2023年4月24日支付完毕,期末
账面余额为0.00元。2023年6月8日,公司已完成了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注3: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5000107060664为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专户,该账户资金于2023年6月28日支付完毕,期末账面余额为0.00元。2023年6月28日,公司已完成了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注4: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55918644610603为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该账户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期末账面余额为0.00元。2022年1月21日,公司已完成了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注5:公司理财收益、存储利息收入以及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为5,091,678.81元。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南山科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用于管理年产10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用于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与平安证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深圳南山科创支行 | 755918644610222 | 400,000,000.00 | 13,749,015.61 | 活期 |
平安银行深圳深大支行 | 15634880420091 | 117,169,811.32 | - | 活期,已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销户 | ||||
合 计 | — | 517,169,811.32 | 13,749,015.61 | — |
注1:上表初时存放金额用于支付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1,679,840.63 元,支付信披费用 169,811.3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5,320,159.38元。
注2: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额为330,000,000.00元,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尚未到期的银行产品。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南山科创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30,000,000.00元,购买定期存款100,000,000.00元。
注3: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5634880420091,用于管理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资金支付完毕后期末账面余额为0.00元,于2023年12月26日已做销户。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以及“附件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 0011010683号)。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中富电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富电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中富电路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富电路在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惠元 甘 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2021年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69,264,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099,711.80 | |||||||
募集资金净额 | 329,721,267.9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4,812,946.7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 | 否 | 638,632,000.00 | 287,823,080.63 | 72,099,711.80 | 292,914,759.44 | 101.77% | 2023年6月30日 | 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00.00 | 41,898,187.31 | 0.00 | 41,898,187.3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58,632,000.00 | 329,721,267.94 | 72,099,711.80 | 334,812,946.75 | 101.54% | |||||
超募资金投向 |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758,632,000.00 | 329,721,267.94 | 72,099,711.80 | 334,812,946.75 | 101.5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2022年2月完成建设。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 |
扩建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3年6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849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644.4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期为10年,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期未满1年,且项目未达满产状态,暂不适用实际效益的核算。
附件2: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20,0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1,849,627.98 | ||||||||
募集资金净额 | 515,320,159.3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1,849,627.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项目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10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 | 否 | 500,476,100.00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56,369,918.88 | 56,369,918.88 | 14.09% | 2025年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15,320,159.38 | 115,479,709.10 | 115,479,709.10 | 100.1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20,476,100.00 | 520,000,000.00 | 515,320,159.38 | 171,849,627.98 | 171,849,627.98 | 33.35% | |||||
超募资金投向 |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620,476,100.00 | 520,000,000.00 | 515,320,159.38 | 171,849,627.98 | 171,849,627.98 | 33.3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 不适用 |
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6339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100万平方米印制线路板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534.4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投资品种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等),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南山科创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30,000,000.00元,购买定期存款100,000,000.00元还未到期。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购买理财产品。 |
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