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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3年历次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积极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的审议及执行情况,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日期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12023年1月18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0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2023年3月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0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0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0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04-《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0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06-《关于公司2019年-2022年前三季度
非经常性损益的议案》
32023年4月2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0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0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0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0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05-《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06-《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07-《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0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13-《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0年-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的议案》
42023年8月2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0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02-《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03-《关于子公司未来一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0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05-《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52023年10月11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0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0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03-《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62023年10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0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2023年10月30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01-《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02-《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0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2023年11月2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01-《关于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规范运作,不存在违法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董

事会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执行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根据市场交易规则履行,其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资产置换等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且得到了有效的实施。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允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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