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发挥相关方资源优势,实现较好经济效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将与关联方杭州新丝路数字外贸研究院(以下简称“新丝路研究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00万元人民币,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400万元,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0万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建军先生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时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及服务 | 杭州新丝路数字外贸研究院 | 外贸资讯服务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400.00 | 0.00 | 100.00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6.87万元,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 | 杭州米陌 | 展会服务 | 12.15 | 不适 | 10.8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品及
服务
产品及服务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用 | |||||
杭州新丝路数字外贸研究院 | 外贸咨询服务 | 100 | 400 | 89.17% | -75% | 2023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
小计 | —— | 112.15 | 400 | 100%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 | 上海艾玛 | 展会服务 | 4.72 | 100 | 100% | -95.28% | 2023年 |
产品及
服务
产品及服务 | 斯科技有限公司 | 4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
小计 | —— | 4.72 | 100 | 100% | -95.28%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及双方业务需求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上限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另外, |
2023年度存在部分关联交易发生但未预计的情况,该类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与预计工作,确保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相对更为准确。
2023年度存在部分关联交易发生但未预计的情况,该类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 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与预计工作,确保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相对更为准确。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受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影响,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经营,具有其合理性,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米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米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AX254XB法定代表人:吴嘉阳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766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09月19日营业期限:2017年09月19日至9999年09月09日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1号1幢4-1405-1408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商务技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信息化平台技术;批发:针织品;网上销售:橡胶制品、玻璃制品、陶瓷制品、木制品、清洁用品、工艺品、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日用品、户外用品、厨房用品、洗涤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产品、文具用品、汽车用品、园林机械、金属制品、塑料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4,826,810.87 |
净资产 | 13,880,499.15 |
主营业务收入 | 309,880,960.31 |
净利润 | 58,772.53 |
注:上述列表所示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米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持股34.73%的参股公司,杭州米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规定。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杭州米陌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艾码斯科技公司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艾码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BQMLGC88法定代表人:李树萍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06月07日营业期限:2022年06月07日至2042年06月06日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沿钱公路5601号1幢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554,238.48 |
净资产
净资产 | 2,403,250.38 |
主营业务收入 | 305,527.72 |
净利润 | -966,067.34 |
注:上述列表所示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艾码斯科技公司为公司持股20.00%的参股公司,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规定。
4、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艾码斯科技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新丝路研究院基本信息
1、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杭州新丝路数字外贸研究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100MJ87711911
法定代表人:潘建军
社会组织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2日
证书有效期:2023年03月28日至2027年03月27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缤纷街615号自贸大厦7层701室
业务范围:开展数字外贸相关的研究、与相关机构战略合作、与高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对数字案列进行学术分析(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丝路研究院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关于关联方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新丝路研究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同类交易价格或公司向非关联的第三方销售/采购同类产品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与各关联人进行协议的签署。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杭州米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海艾码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新丝路研究院的关联交易,目的是服务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以及相关决策的制定,及时洞察外贸发展方向及趋势,交易价格均
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及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