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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阎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阎磊,作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阎磊先生,独立董事,197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执业律师。曾供职于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富创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新时代证券投行部执行总经理;北京新时代宏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并担任广东高科技商会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委员、宝安区政府引导基金评审专家、北京新时代宏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委会会员、深圳前海云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委会委员等。2015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兄弟足球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重庆溯源(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现任深圳市国资委法律专家、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韶关仲裁委仲裁员、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应参加次数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列席次数缺席次数
阎磊99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就关键问题在评议和核查后,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3、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发表独立意见。

4、2023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发表独立意见。

5、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6、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发表独立意见。

8、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独立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44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00
提名委员会220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2023年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3月31日1、审议公司审计部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 2、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审计部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同意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0月23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5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1、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6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16日1、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同意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7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9月25日1、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8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关于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同意
9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25日关于提名陈丽媛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率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我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展望2024年,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努力提升董事会的透明度,坚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阎磊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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