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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状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37,344.28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37,787,970.19元。以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778,797.02元后,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8,541,824.65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1,808,909.67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51,808,909.67元。

经董事会决议,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数,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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