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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2020年度述职报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20年8月26日被选举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现就2020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董事会 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徐伟312001

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0年度,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20年8月26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28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对外投资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3)2020年12月7日,对深圳交易所关注函的相关问题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020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本人任职期内对薪酬政策、考核评价依据以及薪酬的发放等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020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本人利用自身工作经验对任职期内定期报告、专项报告的编制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审核,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3、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0年度任职期内,按照《独

2020年度述职报告立董事工作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多次深入公司实地现场考察,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当面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提出专业意见供公司决策参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 2020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和公司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学习活动,并在要求的期限内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本人通过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 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未来一年能够保持过往的规范运作,也希望公司稳健经营、以更为优异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全体股东。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徐伟2021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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