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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04月27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8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04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5人,以通讯视频方式出席董事2人(董事王俊峰、张金江),委托出席董事人数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新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1年04月27日至2022年04月26日期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合作银行以及最终融资金额(包括该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有关的其他条件)后续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融资事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视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企业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期限到期后

延长12个月,即2021年7月24日至2022年7月23日,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0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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