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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粤”)拟向银行(具体银行待定)申请项目贷款,额度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公司拟为广东东粤在银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广东东粤以项目建设的相关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项目贷款具体审批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额度为准,银行额度批准后广东东粤将根据实际需求向银行申请发放项目贷款。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住所:惠来县惠城镇安埔路香格里拉花园南门对面惠来金方格大厦二楼203号办公房(仅限办公用途)

3. 法定代表人:张新功

4.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8日

7.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咨询;环保设备生产、销售;石油化工技术咨询;

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经营;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广东东粤100%的股权

9. 主要财务指标:广东东粤成立于2020年12月18日,截至2021年3月31日,广东东粤实收资本100万元。

10. 经查,广东东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5亿元(含本次担保)。提供担保总余额0元。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企业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供反担保。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粤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广东东粤业务的发展,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为广东东粤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项目贷款具体审批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额度为准,银行额度批准后广东东粤将根据实际需求向银行申请发放项目贷款。同意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全资子公司广东东粤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广东东粤业务的发展,本次担保事项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广东东粤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文件,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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