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及相应的能力要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