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城市: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9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司与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会议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肖幼美 王雪

2021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