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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市: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9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5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5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7)。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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