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344号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 页码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4 | |
三、 | 情况对照表 | 1-2 |
四、 |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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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344号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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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上海 | 2021年4月30日 |
使用情况报告 第1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7.33元,募集资金总额546,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6,943,113.2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56,886.7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5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4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2,271.27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271.27万元,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17,000.00万元。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337100100100241934 | 2,643.90 | 159.01 | 活期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 | 20000040547800028453922 | 16,698.70 | 522.13 | 活期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73050122000215694 | 23,717.90 | 589.27 | 活期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73050122000243632 | 11,000.00 | 定期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73050122000243576 | 3,000.00 | 定期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 | 51950188000056036 | 7,500.00 | 0.86 | 活期 |
合计 | 50,560.50 | 15,27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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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500.00 | 2020/12/3 | 2021/5/10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0/12/3 | 2021/3/3 |
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2020/9/30 | 2021/3/29 |
合计 | 17,000.00 |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6,122.86万元。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122.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122.8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476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0年 4 月 27 日、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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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限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93,700.00万元,到期收回76,700.00万元,未到期17,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认购时间 | 收回时间/到期日 | 备注 |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500.00 | 2019 年6月4日 | 2019年 9月16日 | |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500.00 | 2019年9月17日 | 2020年3月17日 | |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500.00 | 2020年3月17日 | 2020年5月28日 | |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0年6月2日 | 2020年9月3日 | |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0 | 2020年6月2日 | 2020年12月2日 | |
七天通知存款 | 保本保证收益型 | 5,700.00 | 2020年9月3日 | 2020年12月1日 | |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500.00 | 2020年12月3日 | 2021年5月10日 | 未到期 |
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 | 2020年12月3日 | 2021年3月3日 | 未到期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 | 2019年5月31日 | 2019年12 月2日 |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19年5月31日 | 2019 年9 月2日 |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19年9月3日 | 2019年12月3日 |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2019年12月3日 | 2020 年3月2日 |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2020年3月2日 | 2020 年5月29日 |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2020年6月2日 | 2020 年6月30日 |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2020年7月1日 | 2020 年9月30日 |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 | 2020 年9月30日 | 2021年3月29日 | 未到期 |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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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不直接创造效益,因此项目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完毕,收益情况详见附表2。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30日批准报出。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情况对照表 第 1 页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7,965.6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7,637.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7,637.0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其中: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14,160.67 | |||||||
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3,476.3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子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1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2,643.90 | 2,643.90 | 111.10 | 2,643.90 | 2,643.90 | 111.10 | 2021年12月 | |
2 | 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 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 16,698.70 | 16,698.70 | 2,504.84 | 16,698.70 | 16,698.70 | 2,504.84 | 见注1 | |
3 | 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21,123.09 | 21,123.09 | 7,521.12 | 21,123.09 | 21,123.09 | 7,521.12 | 2021年12月 |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7,50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47,965.69 | 47,965.69 | 17,637.06 | 47,965.69 | 47,965.69 | 17,637.06 |
注1:公司拟将现有分公司改扩建为设计平台,并新建10家分公司作为设计平台。各设计平台建设周期为一年,在三年内分批进行建设,分批建设情况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一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12月,第二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0年12月,第三批分公司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的议案》,公司拟调整该实施计划,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视情况调整部分设计平台的改扩建或新建的先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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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到达预期 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
1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 设计平台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32.5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43.52 | 543.52 | 是(注1) |
3 | 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9.5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入计划的议案》,公司拟调整该实施计划,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视情况调整部分设计平台的改扩建或新建的先后顺序。因疫情影响,公司“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相比原投资计划有所延后,可比的承诺效益按投资比例计算。注2、“创新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暂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