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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1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新波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187,200.35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394,115,031.3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扣除本报告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80,215,932.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47,872,568.3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57,507,736.37元。

暂拟以公司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剔除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272,015,4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95,205,410.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战略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同时废止《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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