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2日以口头、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相关工作安排的需要,需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树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并将上述4名激励对象的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了分配。
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61名调整为257名,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4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0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2021年4月22日为授予日,首次授予257名激励对象5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