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锦浪科技: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1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00元/股(含本数),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9)。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份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7%,最高成交价为76.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8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627,987.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